大綱
1. 共同課程(16小時):學員報到、生活津貼、輔導管理、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資源介紹、導師時間、結訓座談、班會、聯課活動等。
2. 一般課程(20小時):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職業安全衛生、性別平等法、生涯輔導及職涯規劃、資通訊等 。
3. 電工工作法(40小時):基本電學電路分析、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屋外線路裝置規則
4. 室內配線實習及水電裝修實務(120小時):低壓屋內線路實習,家用給水用水設備裝置與維修、家戶及工廠用電線路檢修
5. 控制電路配線及實習(160小時):低壓馬達控制電路
6. 丙級技能檢定課題、模擬(124小時):輔導參加丙級技能檢定
1. 共同課程(16小時):學員報到、生活津貼、輔導管理、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資源介紹、導師時間、結訓座談、班會、聯課活動等。
2. 一般課程(20小時):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職業安全衛生、性別平等法、生涯輔導及職涯規劃、資通訊等 。
3. 電工工作法(40小時):基本電學電路分析、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屋外線路裝置規則
4. 室內配線實習及水電裝修實務(120小時):低壓屋內線路實習,家用給水用水設備裝置與維修、家戶及工廠用電線路檢修
5. 控制電路配線及實習(160小時):低壓馬達控制電路
6. 丙級技能檢定課題、模擬(124小時):輔導參加丙級技能檢定
錄訓方式
招訓規定:招生簡章,請連結【本分署網站➜招生訊息➜114年度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一)具「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務必於招訓各班次開訓前一個月至報名截止日止,至本分署各就業中心,經適訓評估後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職業訓練推介單,始得受理報到與參訓。
(二)長期失業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先行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取得求職登記證明(未能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上列程序,經本分署錄訓而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者,請自行負責)
(三)在營國軍官士兵須經上校以上權責單位薦送,否則不予受理(以個人身分報名者,經查獲以退訓方式處理,並通知其所屬單位)
(四)非停(歇)公司商號負責人(含未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者)、自營作業者或在職者、或日間部在學學生、或已在各職訓機構職前、在職訓練班參訓且目前仍在訓之學員,本分署不受理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五)報名人數未達招訓名額1.6倍時,本分署得再次上網公告繼續受理報名(甄試及開班時間預訂延後兩週)。報名截止日後若仍未達招訓人數1.6倍時,本分署將以電話詢問已報名者之參訓意願,若仍低於該班預訓人數,本分署將通知已報名者改報名其他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