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找課程
最新補助 職業訓練提升戰鬥力 政府補助輕鬆再升級

身為國民納稅人,我國每年都訂有「就業訓練預算」,其中在政府俗稱的三年七萬補助方案,全名為「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要點」方案,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特訂定,為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其參加「在職訓練」,以提升知識、技能及態度,累進個人人力資本,符合申請對象者即可至職訓中心核定之訓練單位申請辦理。以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通常政府將補助每一學員50%至80%訓練費用,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及所屬分署為提升在職勞工知識、技能及態度,結合勞工團體提供實務導向訓練課程,並補助其訓練費用,以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累積個人人力資本,提升國家整體人力資本目標,特依據「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要點,訂定「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及「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的差異,在於辦訓單位繳費方式及撥款方式的不同。「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之辦訓單位包括:職業訓練機構、工業團體、商業團體、農民團體、漁民團體、研究機構、財團法人或公益社團法人等;而「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之辦訓單位為勞工團體,例如:工會。而繳費及撥款方式:若學員參加「產業人才投資計畫」之訓練課程,須先行繳納全額訓練費用,結訓後經審查合格者,由勞動部勞力署所屬分署逕行將補助費撥付至學員帳戶;而參加「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之訓練課程,則依訓練單位規定,得先收取全額訓練費用或收取50%訓練費用,收取全額訓練費用者,結訓後經審查合格者,由本署所屬分署逕行將補助費撥付至學員帳戶;收取50%訓練費用者,由本署所屬分署將補助費撥付至訓練單位,再由訓練單位轉撥予學員。

【免負擔訓練費用身分別】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 (二)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 (一)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 (二)中高齡之失業者
  • (三)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 (四)原住民之失業者
  • (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 (六)長期失業者
  • (七)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 (八)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 (九)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 (一)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特定對象失業者
  • (二)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 (三)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 (四)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 (五)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 (六)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 (七)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勞工
  • (八)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 (九)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 (十)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 (十一)逾六十五歲之失業者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 適用對象 就業保險法非自願離職者
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2項與第3項規定,非自願離職,係指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 (一)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 (二)依勞基法第11 條、13 條但書、14 條、20 條規定離職者。
  • (三)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 (四)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量適合參訓,並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

◆ 全日制職業訓練

  • (一)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 (二)每星期上課4次以上。
  • (三)每次上課日間4小時以上。
  • (四)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 給付標準

  • (一)按申請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最長發給6個月。
  • (二)符合全日制職業訓練,按實際參訓起迄時間,以30日為一個月核算發放,其訓練期間未滿30日者,依下列方式核算發放:
    • (1)10日以上且訓練時數達30小時以上,發放半個月。
    • (2)20日以上且訓練時數達60小時以上,發放1個月。

◆ 檢附文件

  • (一)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二)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
  • (三)國民身分證影本。
  • (四)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五)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欲申報撫養眷屬加給津貼者始須檢附)

◆ 申請方式,攜帶證明文件至本處各就業服務站辦理:

  • (一)求職登記。
  • (二)職業訓練適性評量 。
  • (三)安排全日制職業訓練 。
  • (四)報到參訓 。
  • (五)由訓練單位向勞保局申請訓練生活津貼。
  • (六)勞保局核發訓練生活津貼(按月核發)。

【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

◆ 適用對象

  • (一)符合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所列之特定對象失業者
  • (二)獨力負擔家計者:係指下列人員:
    • (1)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 (A)配偶死亡。
      • (B)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6個月以上未尋獲。
      • (C)離婚。
      • (D)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
      • (E)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 (F)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
      • (G)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
      • (H)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
    • (2)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
    • (3)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血親者。
    • (4)中高齡失業者:指年滿45歲至65歲之失業者。
    • (5)身心障礙失業者:指年滿15歲至65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其中慢性精神病患者,須領有醫療復建機構 開立之「精神病患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轉介單」。
    • (6)原住民失業者:指年滿15歲至65歲,戶籍已登記為原住民者。
    • (7)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社會救助法中所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內,年滿15歲至65歲者。
    • (8)長期失業者:指符合下列規定之具有工作能力及工作意願之長期失業者:
      • A.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
      • B.連續失業期間達1年以上。
      • C.於最近1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 (9)二度就業婦女: 因家庭因素退出勞動市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之婦女,為統計對象。上開退出勞動市場期間,自該婦女最近一次勞工保險效力停止之翌日起算;未有勞工保險投保紀錄者,自其最後任職事業單位出具服務證明所載離職之翌日起算。
    • (10)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失業者:指「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所稱之家庭暴力被害人,最近二年內經各地方縣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開案,轉介參加訓練、就業之個案,由各地方縣市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所開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轉介參訓、就業輔導之公文認定身分。
    • (11)更生保護人之失業者:指符合更生保護法第2條所訂受保護人身分者,由負責保護之更生保護會或其分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室所提供已受保護(管束)身分證明文件者。
    • (12)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Q1、我符合三年七萬補助之對象嗎?

    ◆ 只要您符合下列資格,即可報名參加補助。
  • • 年滿十五歲以上
  • • 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
  • • 具中華民國本國國籍
  • • 與中華民國境內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工作之外國人、大陸人民
  • • 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3條第3項、第4項規定之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Q2、是不是只要有投保勞保即可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7萬)的補助資格?

    ◆ 凡年滿15歲以上,在開訓當日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含受僱從事漁業生產之勞動投保者)、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的在職勞工,即可符合補助對象,但是下列3種身分勞工不符合補助資格:
  • • 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接受職業訓練的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
  • • 因任職單位裁減資遣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投保紀錄註記有「裁」字者)。
  • • 因工作中遭受職業傷害無法繼續工作,而終止勞動契約退保後,於原投保單位以自費方式加保者。

Q3、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工,是否符合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7萬)補助對象?

    是的。凡年滿15歲以上的在職勞工,在開訓當日由本方案資訊系統自動與勞保勾稽比對,若無法勾稽參訓學員勞保資料時,學員必須檢附開訓當日仍為在職勞工的勞保投保明細表。
    ※注意:在參加職前訓練期間,已在政府登記有案職訓機構接受職業訓練的民眾(投保紀錄註記有「訓」字),則不符合本方案補助對象。

Q4、請問公務員或投保國民年金者是否符合在職進修補助資格?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7萬)計畫規定補助對象為在職勞工,本方案以投保身分作為認定標準,若投保公務人員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者,均不具有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份,故不符合本方案補助資格。

Q5、請問哪些人符合獲得100%補助費用的資格?

    本方案(3年7萬)的參訓學員若屬特定對象勞工(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包含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家庭暴力被害者、更生受保護人或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65歲以上者、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即符合補助全額訓練費用者。

Q1、補助內容有哪些?

    在職勞工參加訓練,三年內最高補助新臺幣七萬元,補助標準如下:
  • • 部分補助:以訓練單位辦理訓練收費標準,補助每一學員50%至80%訓練費用,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 • 全額補助:具備以下資格者,補助全額訓練費用。
    • ◦ 中低收入戶
    • ◦ 六十五歲以上者
    • ◦ 獨力負擔家計者
    • ◦ 身心障礙者
    • ◦ 原住民
    • ◦ 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 ◦ 因犯罪行為被害死亡者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 ◦ 因犯罪行為被害受重傷者之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或其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
    • ◦ 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 ※備註:前項所指三年及補助額度之計算方式,自該學員參與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要點所定計畫、充電起飛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及其他因應貿易自由化或辦理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補助要點計畫之初次課程開訓日起算三年,期滿後參加前開任一計畫時,自前開各計畫中首次參訓之課程開訓日起重新起算。

Q2、「開訓日」有加入就保、勞保或農保,如課程中離職,可以領到補助費用嗎?

    可以。本方案補助資格是以開訓日當日為基準,即學員於開訓日當日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即使上課期間發生轉換工作情事,如能持續參訓至結訓經訓練單位考核通過,且取得結訓證書或學分證明、缺課時數未超過訓練總時數的1/5及完成填寫參訓學員意見調查表後,即可申領該次課程的補助。

Q3、若「報名」時具就保、勞保、農保被保險人身分,但開訓當日卻已離職無投保,還可以領到補助費用嗎?

    不可以。本方案補助資格是以開訓日當日為基準,若報名時雖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開訓當日卻喪失上開被保險人身分者,則非屬在職勞工,故無法獲得本方案補助費用。

Q4、請問3年7萬補助費用如何計算?

    本方案3年補助7萬元訓練費用的計算方式,是以學員初次參與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或充電起飛計畫補助在職勞工或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的課程開訓日起算3年,期滿後自再次參與前開計畫的課程開訓日起重新起算。
    例如: 大華以在職勞工身分初次參加本方案課程,其上課開訓日為101年3月5日,所以大華自101年3月5日至104年3月4日止可獲得3年7萬元的補助額度;期滿後,則以期滿日後再次參加課程的開訓日重新計算(也就是說,如果大華於104年5月1日參加充電起飛計畫課程,其重新起算3年7萬的日期為104年5月1日),以此類推。

Q5、如果使用的補助額度快達到7萬元上限,剩餘款項低於本次參訓之訓練費用,可否就剩餘款項申請本次訓練費用補助?

    可以。本方案為3年累計最高補助7萬元,3年期間如果最後課程補助額度已超過7萬元,各分署僅撥付學員補助經費剩餘的額度,超出補助額度的訓練費用須由學員負擔(例如:大華已使用6萬5,000元的額度,目前參加的課程總訓練費為1萬元,政府補助80%,原補助8,000元,但大華僅剩下5,000元的補助額度,所以該堂課程僅能獲得5,000元的補助,超出部份小明需自行負擔)。

Q1、只要是課程都會有政府補助嗎?

    並非所有課程都會有政府補助,只有通過審核的單位與課程,才會有政府方的費用補助,所有課程內容與訓練單位都是經過標準審定的,參加訓練方便又有保障。

Q2、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7萬)課程何時會公告?

    參加本方案訓練課程分上、下半年度,每年約12月底會公告下年度上半年訓練課程,約於6月底會公告當年度下半年課程。實際課程公告時間,因作業期程而有所不同,詳情請鎖定1111進修網職訓補助博覽會網站。

Q3、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7萬)課程類型有哪些?

    本方案課程種類多元,例如:財金大數據分析班、機器人實戰設計體驗班、大數據與資料管理技術班、物聯網監控系統設計應用班、跨平台App開發設計班、Autocad 2D平面圖繪製與3D模型列印設計班……等課程,歡迎上1111進修網職訓補助博覽會網站,依自己本身需求擇定訓練課程,以精進技能或培養第二專長。

Q4、請問是否有限制2年內不可重複報名同一個課程的規定?

    未限制。本方案課程為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多參加在職訓練。即便課程名稱相似,亦會有單元設計差異或課程難易度不同的差別,或學員受限本身知識能力,對吸收課程內容程度也不同,故未限制學員參訓次數,但3年最高補助7萬。

Q1、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7萬)課程要到哪裡查詢?

    請上1111進修網「職訓補助博覽會網站」,點選有「3年7萬」之課程即可查詢核定課程及相關方案訊息。

Q2、請問要如何報名產業人才投資方案(3年7萬)的課程?

    本方案課程報名方式係採線上報名機制,原則上訓練單位於課程開訓日1個月前開放線上報名,例如:開訓日為3月1日,自2月1日中午12時起該課程於本方案報名網站開放報名。遴選方式係以線上報名時間先後順序依序審核學員錄訓資格。您可填寫1111進修網「職訓補助博覽會網站」站內報名回函,將會有專人與您聯繫。

Q3、課程線上報名就可以去上課嗎?

    不可以。已成功於本網站完成報名資料線上送出者,僅表示您的報名資料送出成功,請等候或主動與訓練單位聯繫。該訓練單位將以報名的先後順序依序審核參訓資格,請於接獲訓練單位通知時,儘速完成繳交訓練費用及相關資料,才算完成整個報名程序。報名與繳費程序完成後,待訓練單位予以錄訓,方能上課。

Q1、方案(3年7萬)參訓學員是否必須另外準備投保證明文件?

    本方案參訓學員勞工保險在保身分是由本計畫系統與勞保局系統勾稽,並由訓練單位確認。但如果系統無法自動勾稽參訓學員投保狀況時,學員須自行檢附開訓當日仍在職的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投保明細表影本代替。
    ※備註:前述資料可至勞保局臨櫃協助查詢,或利用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網站查詢。
    點選個人申報及查詢→投保年資查詢→整合查詢即可查到投保身分。
  • https://edesk.bli.gov.tw/aa/

Q2、何謂「獨力負擔家計者」資格?獨力負擔家計者應檢附那些相關文件?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所定獨力負擔家計者之認定來受理案件。
  •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配偶之直系血親或前配偶之直系血親者
    • ◦ 配偶死亡(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 ◦ 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達6個月以上未尋獲(檢附報案紀錄文件)。
    • ◦ 離婚(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 ◦ 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訴訟案件)。
    • ◦ 配偶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入獄、羈押或拘禁通知文件)。
    • ◦ 配偶應徵集、召集入營服義務役或替代役(徵集、召集通知文件)。
    • ◦ 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文件)。
    • ◦ 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轉介之情況特殊需提供協助者(公文或轉介單)。
  • • 因未婚且家庭內無與申請人有同居關係之成員,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 • 因原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死亡、失蹤、婚姻、經濟、疾病或法律因素,致無法履行該義務,而獨自扶養在學或無工作能力之直系血親者。*獨自扶養之直系親屬如有年滿15歲以上至65歲者,需檢附其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證明:
    • ◦ 在學證明:25歲(含)以下仍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作能力證明。
    • ◦ 在學證明:25歲(含)以下仍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就讀在學證明文件。但不包含就讀空中專科及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或遠距教學。
    • ◦ 無工作能力證明:身心障礙者手冊正反面影本1份,或罹患重大傷、病,經醫療機構診斷必須治療或療養3個月以上之診斷證明文件正本。

Q1、我可以獲得補助嗎?

    如果您屬於以下的身分別,參加勞動部勞力署暨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的失業者職業訓練期間的費用,將由政府全額補助喔!
    免負擔訓練費用身分別:
  •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 • 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 ◦ 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 ◦ 中高齡之失業者
    • ◦ 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 ◦ 原住民之失業者
    •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 ◦ 長期失業者
    • ◦ 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 ◦ 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 ◦ 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 • 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 ◦ 具有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之特定對象失業者
    • ◦ 外籍及大陸地區配偶之失業者
    • ◦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 ◦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 ◦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 ◦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 ◦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勞工
    • ◦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 ◦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 ◦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 ◦ 逾六十五歲之失業者

Q2、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對象有哪些?

    如果您具有以下的身分別,參加勞動部勞力署暨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的失業者職業訓練期間,除了上面說的全額補助訓練費用,還可以在參訓期間申請職訓生活津貼補助喔!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對象補助對象:
  •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者。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保局發放。
  • • 特定對象身分失業者
    • ◦ 獨力負擔家計者:本人及受扶養親屬戶口名簿影本(受撫養親屬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需再檢具「在學證明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 ◦ 中高齡者:指年滿四十五歲至六十五歲之間者。(以開訓日為計算標準)。
    • ◦ 身心障礙者: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 ◦ 原住民:戶口名簿已登記原住民者。
    •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指鄉鎮區公所開立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證明。
    • ◦ 長期失業者: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 ◦ 二度就業婦女: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兩年以上的婦女。
    • ◦ 家庭暴力被害人: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 ◦ 更生受保護人:由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或地方法院檢察署觀護人士開立的證明書。
    • ◦ 外籍與大陸地區配偶: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有效期間居留證明文件者。

Q3、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

    如果要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請檢視您是否有下列資格:
  •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是經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訓,並持該單位開立之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報到時向訓練單位提出申請。
  • • 特定對象身分失業者:直接向培訓單位提出申請。
  • • 所參加的訓練課程需要符合「全日制」的訓練課程規定:
    • ◦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 ◦ 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 ◦ 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 ◦ 每月總訓練時數達100小時以上

Q4、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金額是多少呢?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金額規範如下:
  • • 如果為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離職者:於受訓期間,每月按申請人離職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發給,最長補助六個月,如中途離訓或退訓者,訓練單位即通知勞工保險局停止發放。
  • • 如果為特定對象身分:每月按基本工資之60%發給,2年內最長補助6個月;但申請人為身心障礙者,2年內最長發給12個月。

Q5、請問特定對象失業者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補助有哪些限制?

    您只要符合下列一項,即喪失特定對象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的申領資格。
  • • 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軍人之退休俸、公營事業退休金,不得領取,但前項人員符合社會救助法低收入。
  • • 2年內合併領取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性質之津貼或補助,最長以6個月為限;申請人如為身心障礙者,最長以1年為限。
  • • 領取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Q1、參訓期間可否請假?請假缺席時數是否有影響補助款之申請?

    可以請假,只是參訓期間缺課時數超過總訓練時數的1/5(不包含1/5)者,則無法申請補助費用。
    例如:大華參加一門總訓練時數為25小時的課程,若大華參訓期間請假5小時,則不影響其補助款的申請;若請假6小時,則無法獲得訓練補助(因總訓練時數的1/5是5小時)。

Q2、如果為課程之遞補學員,是否未上課之時數會計入1/5缺課時數中?

    會。例如:如果小明為該課程的遞補學員,於開訓日後14日參訓,若該課程已開訓6小時,該6小時仍算入小明的缺課時數內,故決定遞補參訓前應注意未上課時數是否有超過1/5,以免參訓後卻無法領取訓練費用補助。

Q3、請問是否能依參訓學員身分,正確顯示全額補助或是一般補助額度?

    因民眾報名當下,系統無法辨別學員身分,必須由訓練單位於民眾報名後進行身分確認,所以系統會先顯示一般身分補助額度(即80%的補助費用)。錄訓時民眾可先詢問訓練單位是符合全額補助對象,但實際補助額度需於課程結訓後,經勞動部勞力署之分署審核確認後,始得於該計畫網站上查詢。

Q4、如何查詢我的補助金額度還剩多少?

Q5、上完課多久可以領到補助款?

    訓練單位應於訓練班次結訓後21日內辦理結訓作業,並以班為單位辦理核銷,須將相關表件函送至分署,辦理學員補助費用請領作業。如全班學員資料均符合規定,待審查完成後即可撥款;如有學員提供資料不符合規定者,勞動部勞力署之分署於審核後,通知單位修正補件,但時程須視單位送件及補正效率,建議學員應將資料備齊,以利訓練單位辦理結訓作業。

Q6、職前訓練的課程可以增加每班次受訓人數,或是多開一些班次嗎?

    勞動部勞力署暨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辦或補助的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都是以輔導民眾訓後能就業為目的,因為各地區產、就業需求及訓練資源條件都不一樣,本署各分署考量各地區區域產業發展及就業市場機會、參訓者需求等因素,經整體評估後規劃辦理各項訓練課程。
    各分署每年都會針對市場需求陸續徵求訓練課程,您也可以直接向分署反映需求,分署會在規劃辦理訓練班次時一起納入檢討評估;還有,本署每年也都會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失業者職前訓練,您也可向地方政府提出需求,地方政府會評估後透過勞務採購開設相關課程。
    另外,每項訓練課程的訓練崗位容量有限,為了讓有限的訓練資源發揮效益,參訓學員都必須具備參訓課程的基礎學識條件,才能有效學習,並為了確保學員學習狀況能與老師達到較好的互動,及獲得最好的學習品質,所以每班規劃的人數就必須在合理範圍內,因此目前各班次都是依據實務經驗檢討後訂出來最適宜的規模。

Q7、請問對於訓練單位上課的師資、課程內容等,有其他意見或想法,有何管道可以陳情或意見反映?有關陳情人之身分是否加以保密?

    可至辦訓地所屬轄區之分署提出陳情,陳情管道包含電子郵件、傳真、電話等,勞動部勞力署知各分署將依人民陳情事項儘速查明,以辦理後續改善事宜。並將依人民陳情案處理過程「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其中第18點規定:「人民陳情案件有保密之必要者,受理機關應予保密」,對陳情資料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