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
1. 共同課程(28小時):學員報到、生活津貼、輔導管理、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資源介紹、導師時間、結訓座談、班會、聯課活動等。
2. 一般課程(28小時):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職業安全衛生、性別平等法、生涯輔導及職涯規劃、資通訊等 。
3. 給排水配管概論(48小時):自來水法規、配管學
4. 消防概論(40小時):消防法、消防安全設備解說、消防泵浦操作程序
5. 電工常識(132小時):電工相關法規、電工材料、變壓器、照明、電工儀表、弱電及自動控制器具等相關知識。
6. 自來水配管實習(120小時):配管應用實習
7. 電機控制實習(164小時):導線線徑選用,電路圖動作說明、無熔線開關、電磁接觸器、積熱電驛、按鈕開關、指示燈、蜂鳴器、栓型保險絲、端子台、單相感應電動機正逆轉控制、三相感應電動機之起動停止及過載保護控制、單相感應電動機故障警報控制、近接開關控制、感應電動機交互運轉
8. 配管配線實習(80小時):導線的認識及線徑測量、室內配線器具及符號的認識、導線施工單線的各種連接、絞線的各種連接法、管件施工硬質塑膠管之切斷彎曲連接等加工處理、硬質塑膠管明管配置及佈線方法、金屬導線管之斷彎曲連接等加工處理、金屬導線管之接地處理、金屬導線管明管配置及佈線方法、配線電路之施工及檢修、弱電配線及設定。
9. 高壓線路裝置(40小時):變壓器、變壓器之基本原理與構造、變壓器之特性、變壓器之聯結
10. 綜合應用實習(240小時):綜合應用實習
1. 共同課程(28小時):學員報到、生活津貼、輔導管理、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資源介紹、導師時間、結訓座談、班會、聯課活動等。
2. 一般課程(28小時):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職業安全衛生、性別平等法、生涯輔導及職涯規劃、資通訊等 。
3. 給排水配管概論(48小時):自來水法規、配管學
4. 消防概論(40小時):消防法、消防安全設備解說、消防泵浦操作程序
5. 電工常識(132小時):電工相關法規、電工材料、變壓器、照明、電工儀表、弱電及自動控制器具等相關知識。
6. 自來水配管實習(120小時):配管應用實習
7. 電機控制實習(164小時):導線線徑選用,電路圖動作說明、無熔線開關、電磁接觸器、積熱電驛、按鈕開關、指示燈、蜂鳴器、栓型保險絲、端子台、單相感應電動機正逆轉控制、三相感應電動機之起動停止及過載保護控制、單相感應電動機故障警報控制、近接開關控制、感應電動機交互運轉
8. 配管配線實習(80小時):導線的認識及線徑測量、室內配線器具及符號的認識、導線施工單線的各種連接、絞線的各種連接法、管件施工硬質塑膠管之切斷彎曲連接等加工處理、硬質塑膠管明管配置及佈線方法、金屬導線管之斷彎曲連接等加工處理、金屬導線管之接地處理、金屬導線管明管配置及佈線方法、配線電路之施工及檢修、弱電配線及設定。
9. 高壓線路裝置(40小時):變壓器、變壓器之基本原理與構造、變壓器之特性、變壓器之聯結
10. 綜合應用實習(240小時):綜合應用實習
錄訓方式
招訓規定:招生簡章,請連結【本分署網站➜招生訊息➜114年度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一)具「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務必於招訓各班次開訓前一個月至報名截止日止,至本分署各就業中心,經適訓評估後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職業訓練推介單,始得受理報到與參訓。
(二)長期失業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先行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取得求職登記證明(未能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上列程序,經本分署錄訓而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者,請自行負責)
(三)在營國軍官士兵須經上校以上權責單位薦送,否則不予受理(以個人身分報名者,經查獲以退訓方式處理,並通知其所屬單位)
(四)非停(歇)公司商號負責人(含未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者)、自營作業者或在職者、或日間部在學學生、或已在各職訓機構職前、在職訓練班參訓且目前仍在訓之學員,本分署不受理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五)報名人數未達招訓名額1.6倍時,本分署得再次上網公告繼續受理報名(甄試及開班時間預訂延後兩週)。報名截止日後若仍未達招訓人數1.6倍時,本分署將以電話詢問已報名者之參訓意願,若仍低於該班預訓人數,本分署將通知已報名者改報名其他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