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
一、室內配線課程
二、電學常識、電儀表及電工法規
三、屋內管線施工與燈具配線
四、控制電路分析與配線
五、電力設備裝置與維修
六、屋內線路裝置工程實習
七、綠能(太陽能、風力)裝置與應用 八、可程式控制基礎實習
九、配管課程
十、自來水、瓦斯、消防管路識圖與製圖 十一、各種管路加工、組裝與測試
十二、家用給水、用水設備裝置與維修 十三、瓦斯熱水器維修與檢測
十四、工具及機具使用與保養
十五、工業用管配管
十六、電銲工作法
十七、輔導參加室內配線乙級技術士證照錄訓方式
招訓規定:招生簡章,請連結【本分署網站➜招生訊息➜115年度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一)具「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務必於招訓各班次開訓前一個月至報名截止日止,至本分署各就業中心,經適訓評估後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職業訓練推介單,始得受理報到與參訓。
(二)長期失業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先行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取得求職登記證明(未能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上列程序,經本分署錄訓而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者,請自行負責)
(三)在營國軍官士兵須經上校以上權責單位薦送,否則不予受理(以個人身分報名者,經查獲以退訓方式處理,並通知其所屬單位)
(四)非停(歇)公司商號負責人(含未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者)、自營作業者或在職者、或日間部在學學生、或已在各職訓機構職前、在職訓練班參訓且目前仍在訓之學員,本分署不受理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五)報名人數未達招訓名額1.6倍時,本分署得再次上網公告繼續受理報名(甄試及開班時間預訂延後兩週)。報名截止日後若仍未達招訓人數1.6倍時,本分署將以電話詢問已報名者之參訓意願,若仍低於該班預訓人數,本分署將通知已報名者改報名其他班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