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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造園景觀技術士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民國85 年1 月9 日公佈於民國 94 年1 月20 日勞中二字第0940200036 號修正,於95 年1 月1 日起實施。
丙級工作範圍:從事造園景觀工程相關工程實務之基本施工及維護管理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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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法規依據: ‧依據營造業法,第二十九條 技術士應於工地現場依其專長技能及作業規範進行施工操作或品質控管。第三十條 營造業承攬一定金額或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其施工期間,應於工地置工地主任。 前項一定金額及一定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三十一條:六、專業營造業,得以領有該項專業甲級技術士證或該項專業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該項專業工程經驗者為之。
能繪製施工圖說及能操作工程機工具、手工具,並具備獨立施工作 業、維護管理及技術指導之技能。
應具知能:除具備丙級技術士之各項技能和相關知識外,並應具備下列各項知 識及技能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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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
從事冶金產品之規劃、設計、研究、分析、試驗、監製;冶金製程之研究、設計;冶金設備之規劃、設計、監造、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安裝、保養、修護、檢驗及計畫管理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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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
從事有關工業礦業衛生之規劃、設計、研究、分析、測定、檢驗、評估、鑑定及計畫管理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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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
從事礦業或土石採取安全之規劃、設計、研究、分析、檢驗、鑑定、評估及計畫管理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