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原為電銲工技術士技能規範,分甲、乙、丙三級檢定,自民國六十三年六月十九日公布實施以來,已作五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五年修訂為一般手工電銲單一級檢定,茲為配合國內外銲工技術發展趨勢,爰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於民國八十九年邀請學者專家予以修訂。   將原電銲工職類甲、乙、丙三級技術士分級表增列於規範說明內,供換(補)發證之參考依據。   本職類為單一級檢定,凡通過各類銲接位置檢定者,均為各檢定位置之熟練銲接技術士。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一般手工電銲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原為電銲工技術士技能規範,分甲、乙、丙三級檢定,自民國六十三年六月十九日公布實施以來,已作五次修訂,於民國七十五年修訂為一般手工電銲單一級檢定,茲為配合國內外銲工技術發展趨勢,爰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於民國八十九年邀請學者專家予以修訂。   將原電銲工職類甲、乙、丙三級技術士分級表增列於規範說明內,供換(補)發證之參考依據。   本職類為單一級檢定,凡通過各類銲接位置檢定者,均為各檢定位置之熟練銲接技術士。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為配合國家經濟建設需要,提高技術人員水準,建立證照制度,辦理氣體燃料導管裝管技工考驗,目前已更名為 丙級氣體燃料導管裝管技術士。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配管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原分甲、乙、丙三級(不分項),於民國六十四年十月四日公告實施,並經民國六十八年、七十二年及七十五年三次修訂,為配合自來水法及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規則之研修,茲將自來水管配管職類技能檢定分為乙、丙二級。   丙級工作範圍:從事自來水用水設備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之管路裝配工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配管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原分甲、乙、丙三級(不分項),於民國六十四年十月四日公告實施,並經民國六十八年、七十二年及七十五年三次修訂,為配合自來水法及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規則之研修,茲將自來水管配管職類技能檢定分為乙、丙二級。   乙級工作範圍:從事自來水管管路及其設備之裝修工作。
相關進修課程推薦
  • 所有課程
  • 台北市
  • 苗栗縣
  • 政府補助
search
聯電_1251_文章120上
巨電_水號1264_文章120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