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學分班-管理會計
開課日期 | | 2025-06-19 |
課程費用 | | 8055 |
開課地點 | | 台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55號(3~6樓) |
開課日期
2025-06-19
學習時程
54
上課時間
週四
上課時段
晚上
(1)對會計之專業知識有興趣者 (2)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 (3)欲報考專技高考會計師,補修學分者 【應考資格:專科以上學校,非會計相關科系畢業,曾修習符合簡章規定之會計類學科至少7科,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20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等三學科。】
本班課程規劃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規定」,總共開設:中等會計學、高等會計學、成本會計、審計學、管理會計…等學科至少七科,合計二十學分以上課程,課程亦可單修。
依規定若要參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會計師考試需.. (1)專科以上畢業 及 (2)曾修習初等會計學或會計學1、或工業會計、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2、高等會計學或會計學3、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稅務會計、政府會計、會計實務、會計師業務研究、非營利事業會計、財務報表分析、…等學科至少七科,合計二十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有證明文件者。 自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起,其中須包括中級會計學或會計學(二)、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審計學或高等審計學。但已部分科目及格得依本規則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補考者,於保留期限屆滿前不受此限。 ************************************************************ 1、延班或轉班於開課後一週內辦理(僅限一次) 2、學分班學員之註冊、請假、考試及成績計算等辦法,均比照正式生辦理。 3、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退修者,其退費標準依「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第十一條」辦理。 4.名額未滿15人之班級,中國文化大學保留開班之權利,各班名額額滿為限。 ************************************************* ~~諮詢電話:(02)2700-5858 分機1~~ ★包班、量身定做課程★ 1. 歡迎機關團體包班在貴單位、或本校上課。 2. 歡迎機關團體量身定做您需要的課程。 3. 規劃專線:(02)2700-5858 分機8203。 【為鼓勵學員跨界學習,本課程包含本校專兼任師資錄製之加值課數位課程;免費講座、說明會、委訓課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