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
1. 珠寶基本設計(104小時):紋理繪圖技法。寶石繪圖技法。金屬繪圖技法。鑽石繪圖技法。平面上彩繪圖。立體上彩繪圖。套件珠寶繪圖。珠寶圖面設計探討。設計構成原理應用。設計流程運作。
2. 寶石學概論(32小時):寶石分類。寶石晶體結構。寶石物理性。寶石化學成份。鑽石分級要點。彩鑽顏色評比。國際鑑定報告書。各種有色寶石認識與鑑定。
3. 鑲嵌基本技能(120小時):基礎包鑲、爪鑲、台座製作。鑲嵌寶飾製作。鑲嵌鑽飾製作。
4. 蠟雕技法(120小時):基礎曲面、立面雕刻。翅膀造形雕刻。動物造形雕刻。潮流造型雕刻。軟蠟應用。實物蠟雕技法。飾品設計雕刻。時尚元素搭配應用。
5. 金工實習(267小時):鋸切:直線、曲線、轉折線、鏤空。銼工:粗修、細修。焊接:點焊、線焊、面焊。熔銀、輾片、抽線、基礎鍛敲、基礎鑲嵌。貴金屬應用理論。素材焊接搭配應用。線材混搭應用。
6. 綜合應用實習(247小時):乙級檢定題型施作練習、設計構想發展、珠寶草圖設計繪圖、蠟雕草模設計製作、珠寶設計製作綜合應用
7. 一般學科(30小時):職業安全衛生、性別平等課程、資通訊概念、平台應用、實際案例解析、生活津貼、輔導時間、班會、結訓
錄訓方式
招訓規定:招生簡章,請連結【本分署網站➜招生訊息➜114年度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一)具「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務必於招訓各班次開訓前一個月至報名截止日止,至本分署各就業中心,經適訓評估後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職業訓練推介單,始得受理報到與參訓。
(二)長期失業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先行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取得求職登記證明(未能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上列程序,經本分署錄訓而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者,請自行負責)
(三)在營國軍官士兵須經上校以上權責單位薦送,否則不予受理(以個人身分報名者,經查獲以退訓方式處理,並通知其所屬單位)
(四)非停(歇)公司商號負責人(含未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者)、自營作業者或在職者、或日間部在學學生、或已在各職訓機構職前、在職訓練班參訓且目前仍在訓之學員,本分署不受理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五)報名人數未達招訓名額1.6倍時,本分署得再次上網公告繼續受理報名(甄試及開班時間預訂延後兩週)。報名截止日後若仍未達招訓人數1.6倍時,本分署將以電話詢問已報名者之參訓意願,若仍低於該班預訓人數,本分署將通知已報名者改報名其他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