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民間公證人
Private notary of higher examination
考照費用:NT$1,000元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考試院
考試地點:
北部(臺北)、中部(臺中)及南部(高雄)等3考區
報名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政治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破產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國際私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消費者保護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後任法院書記官擔任審判紀錄、財務、民事執行或公證佐理員職務或檢察署書記官擔任偵查紀錄四年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等檢定考試法務相當類科及格者。
證照簡介
民間公證人如同律師係屬專門職業人員,民間公證人應於所屬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管轄區域內,司法院指定之地設事務所,有關辦理民營機構服務證明書之驗證,得委請民間之公證人公證之。
考試內容
考試應試科目分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
 
一、普通科目:
 
(一)國文(作文與測驗)。
 
(二)中華民國憲法。
 
二、專業科目:
 
(三)民法。
 
(四)商事法。
 
(五)英文。.
 
(六)公證法。
 
(七)非訟事件法與民事訴訟法。
 
(八)強制執行法與國際私法。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除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外,其餘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試題。
 
應試專業科目(七)民事訴訟法、(八)強制執行法,試務機關附發該科全部法律條文供應考人參考。
備註
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者: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
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將報名表件、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資料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2.一般紙本(非網路)報名: 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一科
活動_職前訓練_證照495
3年7萬_證照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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