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構組配作業主管人員
考照費用:洽發照單位

有效期限:
每三年回訓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中華民國職業安全衛生協會
考試地點:
暫無資訊
報名資格:
本國籍無資格限制。

法源依據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10 條規定:『雇主對於擔任鋼構組配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 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須接受 18 小時專業訓練。
訓練對象
- 作業環境模板塑造成所要的形狀,確保混凝土凝固後,整體結構形狀能達原設計之要求之場所作業。
-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一百四十八條至一百五十四條規定作業管理、監督相關人員。

課程基本訊息
課程時數 | 18小時 |
受訓資格 | 無限制 |
上課時間 | 日間班:0800-1700、夜間班:1830-2130、假日班:0900-1700 |
回訓說明 | [每三年接受6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
訓練連結 | 各職訓中心開課時間表 |
完訓說明 | 「結業證書」 |
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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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組配作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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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組配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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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組配作業施工機械、設備、器具、作業環境及作業安全相關知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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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作業標準與事故之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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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構組配作業安全管理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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