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企專題
工時黑數! 6成7把公事帶回家 周達9.7小時
文章日期 2017-11-07
【1111通訊社記者報導】
 
 
超時加班真的好累人!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顯示,長期加班對上班族造成「職業倦怠」(75.1%)、「身心失衡」(48.6%)、「人際/交往圈封閉」(35.0%)、「職業傷害」(19.8%)及「無暇經營感情」(18.6%)等副作用。觀察其加班頻率,有7成3的受訪者表示每個月都要加班,其中2成7的人平均每月可領到5,074元加班費;另有4成7則表示「加班換補休」。
 
而除了常態加班已成不爭事實外,調查也發現,有6成7上班族表示,即使下班了仍需要把公事帶回家處理,其中甚至有2成7在下班後仍「經常性在家工作」,平均每周隱形工時長達9.7小時,成為無法規範的「工時黑數」。又從職階交叉分析顯示,「高階主管」隱形工時居冠,每周高達13小時。
 
探究下班後仍必須在家工作的原因不外乎:「工作量太多做不完」(58.6%)、「下班後老闆用line/wechat等通訊軟體交辦」(45.1%)及「下班前老闆突然交代工作」(32.7%)等。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李大華表示,「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幾乎已成職場潛規則,但不論是自願加班或隱形工時,都是就業市場扭曲下的產物。而更值得關注的是,在家工作的隱形工時每周長達近10個小時,成了無法被計算的黑數,意味著勞工即使下班了,也無法得到應有的休息。
 
李大華補充,從近幾年勞基法的修法痕跡,可以看出政府照顧勞工的心意,包括限縮工時、實施一例一休、調高加班費核算基準等,希望透過箝制方式,讓勞方得以充份休息,減少過勞悲劇,以打造更健康友善的工作環境。不過,也因為一例一休的彈性不足,影響了勞資雙方長期以來的互信基礎及合作默契,以致於自今年一月實施以來修法聲浪不斷,相信賴揆上任後推出的新版修法草案,將能提供資方經營企業的彈性,又能同時保障勞工權益,整體而言,更符合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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