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人專訪
專家:職業災害保險法施行,微型企業人事成本增加
刊登日期: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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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審議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將普通事故的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分割處理,未來職業災害保險將單獨分流立法,5人以下微型企業勞工一律強制納保,約有120~130萬勞工受惠。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勞動法資深講師徐卿廉指出,現行職災保險附屬在勞工保險,職災保險費率包括行業災害和上下班災害費率,其中上下班災害費率為單一費率,全國一致,目前為百分之零點零六;行業災害費率視不同行業的工作風險而有不同,亦稱為實績費率制,目前平均約0.22%,兩者保費全由雇主全額負擔。
徐卿廉說,勞動部欲修法將職業災害保險與勞工保險脫勾,以單獨立法之型態呈現,應該是現行勞保條例規定,受僱勞工工作於已滿5人以上的公司才應強制納保,且投保薪資上限僅43,900元,不但對4人以下小公司勞工沒有保障,對於實際薪資高的勞工,亦保障不足。
因此,若是4人以下小公司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又未依勞基法給予應有之補償金,職災勞工只能另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申請死亡補助金或第一級至第十級失能之殘廢補助金。而實際薪資高的勞工發生職災時,雇主仍要依法另外發給補償金或賠償金。
徐卿廉指出,職災保險對投保費率及薪資門檻上限,均未明定在母法中,未來若母法通過後,勞動部會依據所需支出狀況,精算出費率及投保薪資的分級表,一般來說,未來一定會提高投保費率,應該較平均的0.22%提高,但不會超過1%;投保薪資最高上限也擬提高至57,800元,如此更可涵蓋9成以上勞工。
至於雇主成本增加部分,徐卿廉分析,假設未來職災保險獨立出來、費率上限是1%粗估,未來雇主一年最多可能要增加兩百四十一億元的保費成本。因為未來職業災害保險法單獨立法後,勞工保費全由雇主負擔,其他相關給付、預防、重建費隨之增加,費率跟著調高,雇主負擔也勢必加重。
此外,長久以來,四人以下小公司勞工,依勞保條例規定可自願加保於職業工會,亦屬於職業工會之會員,若未來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後,要求5人以下微型企業勞工一律強制納保,除了微型企業負責人必須增加人力成本,辦理各項職災保險行政手續外,勢必會引發職業工會會員大量急遽退會,各級職業工會一定大反彈,影響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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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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