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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時逼出走! 8成6想離職 1成1已換環境
文章日期:2017-11-07
【1111通訊社記者報導】
 
 
一例一休將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是否對上班族造成衝擊?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指出,有7成5受訪上班族表示將受到影響,擔心「身心過度負荷」(25.7%)、「每天工時拉長」(19.1%)及「休假日被迫加班」(12.4%)。而對於修法調整核實計算加班費,其「影響」與「不受影響」比例則各占5成。
 
調查也顯示,有6成2的受訪上班族自評目前從事的工作「工時過長」而大呼吃不消!有32.3%的上班族每日工時已超過10小時,其中甚至有1成2的人,工時長達12小時以上。整體而言,國內法定工時雖然已從每2周84小時縮減為每周40小時,明定企業落實正常工時及全面周休二日,但從調查結果仍可看出,上班族的工時狀態仍有改善空間。
 
調查指出,上班族的每周平均加班時數為11.4小時,換算成每日加班工時,則平均延後2.3小時,若以表定6點下班推估,則幾乎要過8點以後才能打卡下班。甚至有8成6受訪者因為無法忍受超長工時環境而萌生離職念頭,其中包括有1成1的人已主動辭去工作,以換取更友善的職場環境。
 
根據交叉分析結果顯示,以「媒體出版業」加班時數最長,平均每周達16小時,若以單月推估,每月加班工時竟高達64小時,遠遠超過勞基法目前規範的46小時。其次則是「資訊科技業」,每周加班時數亦長達13小時。
 
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李大華指出,從勞動部統計2016年台灣勞工全年工時為2034小時,和全球近40個主要國家相較,排名仍高居第6,但整體而言,全年工時已比前年下降70個小時。又從行政院拍案一例一休修法方向觀察,加班工時未來將以3個月總工時138小時為計算,但單月上不限不可超過54小時,而「輪班間隔」以11小時間隔為原則,經勞資協議或工會同意,輪班間隔可不得少於8小時。說明政府在保障勞動權益之餘,也適時給予勞工加班空間,為勞資雙方皆保留更多彈性。
 
台灣媒體從業人員,長期處於「雙高一低」狀態:高壓、高工時、低薪,媒體工作者的責任感更被無限上綱成責任制。而台灣科技人才實力雖然聞名世界,但背後隱藏的是超長工時及高壓環境,以致於科技菁英選擇急流湧退,在存夠退休金後,決定提早離開血汗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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