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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外交部依序任用。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 不得轉調外交部、行政院新聞局暨其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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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由外交部依序任用。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 不得轉調外交部、行政院新聞局暨其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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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為因應科技日新月異、工商繁榮發展、提昇照相專業人員技術水準與服務品質,保障消費者權益,推動建立照相技術士職業證照制度。 工作範圍為從事證件照及相關照片之拍攝工作。 丙級照相技術士須能了解並正確使用135、120照相機,依工作需要佈置光源,並能從事證件照及相關照片的拍攝、黑白底片沖洗、印放底片與相片修整等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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