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話入門班
開課日期 | | 2025-05-11 |
課程費用 | | 3000 |
開課地點 | |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658號3樓 |
開課日期
2025-05-11
學習時程
16
上課時間
週日
上課時段
上午
1.留學前廣東話進修 2.與港澳經商人士 3.欲至港澳觀光旅遊人士 4.對港澳社會文化有興趣者
本課程上課會以口語表達為主要目標,以香港社會和文化為題材,使學員了解廣東話的發音,特有的廣東話文字和俚語。
●課程諮詢電話:04-27087982 #108 ●上課地址:407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658號3樓(Rich19大樓) ●本課程學費含講義費,但不含書籍費用。 ●本期停課日:6/1 ●本課程有上課教材,請同學上課時跟老師購買($100) ●本課程沒有作錄音或錄影,若有缺課無法補課,請見諒。 -------------------------------------------------------------- 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規定辦法: 因故無法如期上課,得依以下規定辦理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辦理共以一次為限。 【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報名費不退):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需攜帶原收據。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 分證正本。 刷卡付款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與收據,並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 分期刷卡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原刷卡單與收據,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分期期數確定後,恕難更改。 【延期或轉班、轉讓辦法】 自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可辦理轉班、轉讓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低者,不退已繳差額;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高者,須補足差額。 請保存繳費收據,以便辦理轉班、轉讓或退費手續。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受理。 政府專案、海外教學、華語中心、碩士學分班、學程學位學分處、遠距教學等課程,延轉辦法另依相關管理辦法辦理。 【延退費注意事項】 線上刷卡或是電話購課消費之退費,將直接退回原消費信用卡, 無須至現場辦理但需7 ~12工作天。 ATM轉帳如果無法至櫃台領取者請來電提供匯款銀行帳號本部將以匯款方式退回。 -------------------------------------------------------------- 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規定辦法: 因故無法如期上課,得依以下規定辦理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辦理共以一次為限。 【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報名費不退):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需攜帶原收據。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 分證正本。 刷卡付款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與收據,並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 分期刷卡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原刷卡單與收據,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分期期數確定後,恕難更改。 【延期或轉班、轉讓辦法】 自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可辦理轉班、轉讓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低者,不退已繳差額;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高者,須補足差額。 請保存繳費收據,以便辦理轉班、轉讓或退費手續。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受理。 政府專案、海外教學、華語中心、碩士學分班、學程學位學分處、遠距教學等課程,延轉辦法另依相關管理辦法辦理。 【延退費注意事項】 線上刷卡或是電話購課消費之退費,將直接退回原消費信用卡, 無須至現場辦理但需7 ~12工作天。 ATM轉帳如果無法至櫃台領取者請來電提供匯款銀行帳號本部將以匯款方式退回。 【為鼓勵學員跨界學習,除免費講座、說明會、委訓課程外,課程包含本校專兼任師資錄製之加值課數位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