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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華社記者報導】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已於今年6月27日上路,明文加強規範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為國內租屋史上的一大步!但在外租屋上班族心中滿是苦水道不盡,根據1111人力銀行針對曾經有租屋經驗及目前正在租屋的上班族進行調查發現,僅有15.7%的會辦理租賃契約公證,有高達84.3%則是不曾辦理。 調查也指出,有4成5受訪者曾遇過租屋糾紛,包括來自於房東(17.36%)及室友(15.7%),甚至有11.57%是兩者都遇過。 受訪者曾遭遇房東不合理對待,以電價收費過高(38.57%)居多數,依序則是不准房客報稅(34.29%)、室內設備損毀卻不維修(31.43%)、房東任意進出檢查屋況(25.71%)及用各種名目強扣押金(23.22%)。 而曾遭遇室友不合理的對待,則以衛生習慣差(74.24%)居冠,其次則是大聲喧嘩/製造噪音(57.58%)、帶朋友過夜(27.27%)、作息日夜顛倒影響他人(25.76%)及不照規定打掃公共空間(21.21%)等,也都成為租屋族心目中超瞎室友排名。 1111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暨職涯發展中心總經理李大華表示,根據內政部粗估,國內租屋人口約有300萬人,龐大的商機所衍生的租屋亂象,因為缺乏專法規範與管理,以致於租屋糾紛層出不窮甚至告上法庭,損耗寶貴的司法資源。且從調查可以看出,雖然租屋糾紛屢見不鮮,但礙於房東多半不願曝光房屋出租事實以及規避申報租金所得的心態,以致於租賃契約公證比例明顯偏低。 李大華指出,時值夏季用電高峰,驚人的用電收費也讓租屋族大呼吃不消,一般房東為了便於計算,多半以每度電5元計算,但也有約定6元甚至7元來計價,而夏日採用累計電價收費以致於房東、房客對於用電計價認知差異極大而導致爭執。而室內設備的損壞修繕、房東侵犯隱私而隨意進出及藉故強扣押金等行為,也都讓上班族租客心驚不已。但隨著租賃專法的上路,已明訂四大方向分別為「房東委託包租代管 免稅額最高一萬元」、「明定房客可向房東要求遷入戶籍」、「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中央主管機關介入租賃契約訂定」,可望健全租屋市場,租賃雙方資訊更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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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1111人力銀行 ** 以上所公佈之訊息如有疑慮或爭議之處,請依原單位公佈之訊息為主!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