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建築物室內設計技術士
Level B technician for interior design of building
考照費用:一般報檢費用:1470 元免試學科費用:13...看完整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第1梯次:12/27~01/12 第二梯次:04/25~05/11 第三梯次:08/22~09/07
發照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考試地點:
學科測試地點以准考證通知之地址為凖;請於學科測試前3 天上網https://goo.gl/7X4oJ7 查詢考場位置及配置圖。
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事後,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三年級以上在校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生.
4.接受相關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
5.接受相關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6.接受相關職業訓練時數累計3200小時以上.
7˙接受相關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且高中畢業者.
8.接受相關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高中畢業者.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10.高中畢業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者.
11.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12.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者.
13.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上述「同等學力」請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
※「在校最高年級者」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
※「相關工作」係指日、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管理、監督、訓練、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證照簡介
為提升國內室內設計者之素質,並保障消費者居所的安全特別規定室內設計從業人員必須持有證照使得從事室內設計行業。
 
協助從事建築物室內設計工作及具備基本工程管理知識執行監造工作並保障消費者居所的安全特別規定從業人員必須持有證照使得從事室內設計行業。
考試內容
工作範圍:協助從事建築物室內設計工作及具備基本工程管理知識協助執行監造工作。
 
應具知能:除能瞭解室內設計與裝修工程之要領外,並應具下列各項技能及相關知識。
 
一、圖說判讀
 
1.建築圖說判讀 
 
2.給排水衛生設備管線圖說判讀
 
3.電氣管線圖說判讀
 
4.空調系統圖說判讀
 
5.消防、瓦斯設備圖說之判讀
 
二、相關法規
 
1.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2.室內裝修相關法令規定
 
3.建築物室內設計有關法令之基本常識
 
三、繪製圖說
 
1.室內設計圖之繪製
 
2.室內設計施工圖之繪製
 
四、工程估算
 
1.工程材料數量計算
 
五、工程實務
 
1.申請室內裝修審核作業
 
2.申請室內裝修竣工查驗
 
3.工程驗收
備註
(一)報名表購買(報名表販售期間)
 
1、少量購買:於販售期間至統一超商(7-11)購買。
 
2、大量或少量購買: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技能檢定服務中心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一樓服務台(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各縣市販售點可電洽05-5360800詢問或逕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二)全國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試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1、地址:雲林縣640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
 
2、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3、免費諮詢專線:0800-360-800
 
4、E-mail:skill@mail.tcte.edu.tw
 
5、服務項目:受理報檢全國(含臺北市及高雄市)報檢資格諮詢、學術科報名及學科測試
 
6、傳真專線:(05)5379007
 
7、服務電話:(05)5360800轉999 (報檢人資料變更) 技能檢定職類諮詢997 / 准考證及繳費收據補發 995
聯成電腦(水號1249)_證照495
赫綵(水號1239)_證照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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