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數位電子技術士
Level B technician for digital electronics
考照費用:一般報檢費用:2300 元免試學科費用:21...看完整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第1梯次:12/27~01/12 第二梯次:04/25~05/11 第三梯次:08/22~09/07
發照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考試地點:
學科測試地點以准考證通知之地址為凖;請於學科測試前3 天上網https://goo.gl/7X4oJ7 查詢考場位置及配置圖。
報名資格:
1.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 小時以上, 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 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學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 小時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 年以上者。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 小時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3,200 小時以上者。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 小時以上, 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 小時, 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 年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10.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11.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12 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 年以上者。
13.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2.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 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3.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學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
4.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 小時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 年以上者。
5.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 小時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6.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3,200 小時以上者。
7.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 小時以上, 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8.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 小時, 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9.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 年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10.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 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 年以上者。
11.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者。
12 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 年以上者。
13.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者。

民國六十九年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發展,予以修正。民國七十二年為配合工業電子精密化分工再予修正時,將工業電子職類分為數位電子、儀表電子、與電力電子等三組。
進而為配合本行業技術之發展,並達到專業技術(從業)人員技術之提升。
本職類技能檢定規範修正係以工業電子技術(從業)人員養成訓練課程規範與設備規範及各級學校電子相關類科課程標準為依據,提供本技能檢定規範之工作項目、技能種類、技能標準與相關知識。
乙級工作範圍:
1、數位電子單元裝置之組裝、量測、調整及維修。
2、數位電子裝置之拆卸、組合、操作及維修。

除應具備工業電子(丙級)技術士之各項技能及相關知識外,並應具備下列各項技能與相關知識。
一、識圖與繪圖
(一)零組件符號的認識。
(二)數位電子裝置識圖與繪圖。
二、零組件的認識
(一)零組件的識別。
(二)測量與判別。
三、儀表及工具使用
(一)儀表使用。
(二)工具使用。
四、工作方法
(一)工作程序
備註
(一)報名表購買(報名表販售期間)
1、少量購買:於販售期間至統一超商(7-11)購買。
2、大量或少量購買:臺北市職能發展學院、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技能檢定服務中心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一樓服務台(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各縣市販售點可電洽05-5360800詢問或逕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二)全國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試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1、地址:雲林縣640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
2、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3、免費諮詢專線:0800-360-800
4、E-mail:skill@mail.tcte.edu.tw
5、服務項目:受理報檢全國(含臺北市及高雄市)報檢資格諮詢、學術科報名及學科測試
6、傳真專線:(05)5379007
7、服務電話:(05)5360800轉999 (報檢人資料變更) 技能檢定職類諮詢997 / 准考證及繳費收據補發 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