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簽派員職業證書
考照費用:洽發照單位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洽發照單位
簡章發售日:
洽發照單位
發照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考試地點:
洽發照單位
報名資格:
高中以上畢業,年滿21歲
證照簡介
負責航空器管理的飛行簽派員工作與航空管制員類似,每個飛行簽派員都受僱於某個航空公司,其職責就是保證本公司各類飛行任務按計劃完成。
 
一、申請前二年內,曾在民用航空運輸業之合格航空器簽派員督導下,從事助理航空器簽派員工作一年以上。
二、完成民航局核准之航空器簽派員訓練。
三、申請前三年內曾任下列任何一目之職務二年以上或任何二目職務各一年以上者:
(一)民用航空運輸業飛航組員。
(二)飛航管制員。
(三)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空氣象工作人員。
考試內容
1. 檢定科目(初次檢定、重新檢定及逾期檢定):題目皆為選擇題,每科為20題,滿分為100分,及格為70分(航空人員學科檢定應包含人為因素有關對航空操作安全與效率具影響之人為能力、極限知識、威脅及疏失管理)
(一) 民用航空法及有關法規
(二) 基本航行學
(三) 航空氣象
(四) 載重平衡
(五) 陸空通訊
(六) 飛航管理程序
(七) 人為因素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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