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助產師
Midwife of higher examination
考照費用:NT$1,100 元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考試院
考試地點:
1、分臺北、臺中、臺南、高雄四考區舉行
2、各試區地點另於寄發入場證時通知, 並於考試前3 日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不另刊登報紙) 。
報名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護理助產(合訓)科、大學或獨立學院助產學系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助產學系、組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領有護理師、護士或助產士證書,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護理)助產研究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護理)助產研究所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三、經普通考試助產士考試及格後並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證照簡介
為醫事人員之一,依「助產人員法」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經助產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助產師證書者,得充助產師。
 
非領有助產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助產師之名稱。
 
 
依「助產人員法」規定,助產師之業務如下:
 
 
1.接生。
 
2.產前檢查及保健指導。
 
3.產後檢查及保健指導。
 
4.嬰兒保健指導。
 
5.生育指導。
 
6.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項目。
考試內容
一、基礎醫學(包括生理學、病理學、藥理學、微生物學與免疫學) 
 
二、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 
 
三、各科護理學(包括內外科、兒科、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 
 
四、助產學
 
(一)(包括助產學緒論、生殖系統的解剖與生理、產前護理、分娩期護理、產後護理、新生兒護理) 
 
五、助產學
 
(二)(包括優生保健、遺傳諮詢、胚胎發育、不孕症護理、高危險妊娠護理、高危險分娩護理、高危險產後護理)
備註
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8年4月09日起至4月28日下午5時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須於民國98年4月28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三)報名郵寄地點: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列印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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