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職能治療生
Occupational therapy trainee of general examination
考照費用:依考試院規定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考試院
考試地點:
分別在北部(台北)、中部(台中)及南部(高雄)等3考區同時舉行。
報名資格: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醫事職業以上學校職能治療、復健技術科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
證照簡介
為醫事人員之一,依「職能治療師法」之規定,中華民國國民經職能治療生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職能治療生證書者,得充職能治療生。
 
 
職能治療生之業務如下:
 
 
1.作業治療。
 
 
2.產業治療。
 
3.娛樂治療。
 
 
4.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職能治療業務。
 
 
惟其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及書面指示或在職能治療師監督下為之。
本項執業資格考試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醫事人員考試規則」規定辦理。
考試內容
一、解剖學概要與生理學概要  二、職能治療學概要(包括職能治療之歷史、哲學、角色與功能、理論基礎、活動分析與應用、治療原則與技術、倫理與規範、行政管理)  三、生理障礙職能治療學概要  四、心理障礙職能治療學概要  五、小兒職能治療學概要
備註
報名有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8年4月23日起至5月12日下午5時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須於民國98年5月13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三)報名郵寄地點:考選部專技考試司第三科(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四)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輸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下載列印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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