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
1. 共同課程(31小時):學員報到、生活津貼、輔導管理、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資源介紹、導師時間、結訓座談、班會、聯課活動等
2. 一般課程(27小時):求職技巧、職業安全衛生、性別平等法等
3. 材料認識及運用(36小時):介紹有關木材種類及特性,並且了解木材如何加工及製作方法
4. 基本圖學(96小時):基礎製圖練習,線條練習及線條運用方式
5. 電腦輔助製圖(CAD)(104小時):AutoCAD軟體練習繪製家具設計圖及施工剖面圖
6. 3D電腦輔助製圖(104小時):3D軟體練習繪製家具圖及爆炸圖
7. 家具設計實務(112小時):實際設計練習,繪製家具設計圖模型製作並發表設計創作及理念
8. 木工實作(410小時):基本木工工具介紹及使用方法,操作各種榫接、釘接、膠接技巧並且製作家具,以及木工機械安全使用方式及維護工作
1. 共同課程(31小時):學員報到、生活津貼、輔導管理、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資源介紹、導師時間、結訓座談、班會、聯課活動等
2. 一般課程(27小時):求職技巧、職業安全衛生、性別平等法等
3. 材料認識及運用(36小時):介紹有關木材種類及特性,並且了解木材如何加工及製作方法
4. 基本圖學(96小時):基礎製圖練習,線條練習及線條運用方式
5. 電腦輔助製圖(CAD)(104小時):AutoCAD軟體練習繪製家具設計圖及施工剖面圖
6. 3D電腦輔助製圖(104小時):3D軟體練習繪製家具圖及爆炸圖
7. 家具設計實務(112小時):實際設計練習,繪製家具設計圖模型製作並發表設計創作及理念
8. 木工實作(410小時):基本木工工具介紹及使用方法,操作各種榫接、釘接、膠接技巧並且製作家具,以及木工機械安全使用方式及維護工作
錄訓方式
招訓規定:招生簡章,請連結【本分署網站➜招生訊息➜114年度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一)具「就業保險法」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務必於招訓各班次開訓前一個月至報名截止日止,至本分署各就業中心,經適訓評估後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身分職業訓練推介單,始得受理報到與參訓。
(二)長期失業者(資格詳見簡章),請先行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取得求職登記證明(未能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上列程序,經本分署錄訓而無法請領職訓生活津貼者,請自行負責)
(三)在營國軍官士兵須經上校以上權責單位薦送,否則不予受理(以個人身分報名者,經查獲以退訓方式處理,並通知其所屬單位)
(四)非停(歇)公司商號負責人(含未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者)、自營作業者或在職者、或日間部在學學生、或已在各職訓機構職前、在職訓練班參訓且目前仍在訓之學員,本分署不受理報名參加職前訓練。
(五)報名人數未達招訓名額1.6倍時,本分署得再次上網公告繼續受理報名(甄試及開班時間預訂延後兩週)。報名截止日後若仍未達招訓人數1.6倍時,本分署將以電話詢問已報名者之參訓意願,若仍低於該班預訓人數,本分署將通知已報名者改報名其他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