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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旦月刊專欄】領導人要有做對的膽識
刊登日期:2013-05-08
【震旦月刊專欄】領導人要有做對的膽識

領導人:要有膽識做對的決策、做對的事、用對的人!領導人是在領導變革。若沒有危機、沒有混亂的所謂「太平盛世」,對領導人而言,根本是「天方夜譚」。經濟與管理企業,永遠是處在「戰國時期」。尤其是近半個世紀以來,全球化腳步快速得令人喘不過氣來,領導人必須時刻在無窮盡的危機及混沌中,尋求安全、生存、成長、發展、興盛與繁榮。
 

近半年來,我南北奔波四處講課,發現許多企業正處在當前的危險、變動、混亂中掙扎,感同身受。深夜沉思熟慮,悟出當前之急,有四件最基本的事情,是企業領導人必須立刻去做的:


一、要有膽識
當一個領導人,「嚴以律己」固然重要,卻不能高談啥「寬以待人」。要把自己塑造成部屬心目中仿效的職責模範(role model),此乃領導者的基本任務之一。在一個普遍欠缺責任感的今日台灣社會,對同仁必須嚴格要求,毫不寬容,否則如何對抗外在激烈競爭的環境?


領導人不僅要有「guts─勇氣」和決心,更要有「edge─膽識」和優勢。Edge是由兩個因素組成的複雜人格特質:其一,是一種探求真相、發掘事實,然後根據真相與事實,做出正確決定的強大驅策力。其二,根據所做決定,指揮部屬立即採取行動,並嚴格要求成效的勇氣。


領導人應該堅持行動方向,唯有如此,才能實現願景。進一步說,edge是:堅持自己信念的勇氣、是勇於做決定並採取原則性行動的意願、依自己所深信的理念和價值觀行事的風格,拒絕讓困難阻擋。因此,展現膽識,不是傲慢自大,而是建立原則,並且據以採取行動。


二、要做對決策
很多企業,不論是國內或國外的,不是因為決策錯誤失敗而關門大吉,真正的原因,乃在於領導人不願做任何承諾的決策所導致。不能當機即斷即決,因而延誤做出決策,不但虛耗公司珍貴的動能和資源,還讓公司原地踏步,失去方向,不知何去何從。也因為漫無目標,使同仁士氣跟著低落,績效亦隨之下滑,同仁什麼事都做不成,普遍存在嚴重的無力感。


這也就是為何企業需要一個強勢的領導人,來設定願景目標及方向。當領導人設定強而有力、明確可行的方向後,必能贏得同仁的認同與支持。決策的目的,就在於向全體同仁傳達公司將採取的行動路線。領導人做決策,最大的關鍵在於把握時機。若錯過時機,再好的決策,也不具任何意義。
 

任何決策都必須符合公司的理念和價值觀。否則,欠缺「正當性」的決策,將會造成破壞性的行為,後果是一場災難與浩劫。因此,領導人應體認到:偶爾犯錯無傷大雅,而不做決定的後果,往往比做出不好的決定更糟。事實上,領導人能否在適當時機做出對的決策,絕大因素是取決於他個人的人格與個性。
 

「是或不是」(to be or not to be),是莎士比亞的名句;「做或不做」(to do or not to do),則是領導人的人格與個性特質。一個人的人格與個性,是表示他個人內在的自我狀態,包括其思想、態度、感覺及價值判斷等。有些領導人對於困難的問題,心裡總是猶豫不決、日思夜慮,也難得到正確的答案。為什麼他們會如此迷惑呢?為何不能乾淨俐落得做出決策?那是因為這些領導人是以「自我為中心」來思考問題。若凡事皆以自己的得失、自己的立場、自己的風評、自己的聲譽來衡量及判斷,試問:如何能做出正確的決策?


三、要做對事
如何辨認一個領導人是否具有「做對事」的特質呢?不妨觀察他是否有公開承認自己錯誤的意願及勇氣。對領導人來說,公開承認自我錯誤,就是「做對事」的最大考驗。也因而證明,他確實擁有「做對事」的不凡特質。


能坦然接受他人的批評與建言,並自我認錯,這樣的領導人,才是真正夠格的領導人,才是讓人欽佩、令人景仰的勇者。要做對事,必須要能勇於面對當時的現實情況,而且為了達到目標,還要冒一些風險。


總之,「做對事」是領導人不可或缺的人格特質與能力之一。殊不知,所謂「做對事」,也包括容忍和寬恕同仁「做錯事」。領導人應將部屬犯錯,視為最佳的指導機會,而非處罰的理由。若能將錯誤視為一次學習的機會,領導人正可藉此鼓勵部屬發揮膽識、勇氣、判斷力,以培育做出重大決定的能力。


當部屬確信就算犯錯,也不至於丟飯碗、自毀前途,他們就會有做決定和勇於任事的信心。領導人必須認清,同仁偶爾犯錯無傷大雅,因為若不做決定的後果,往往比做出不好的決定更糟糕。奇異公司的傑克‧威爾許堅信:「同仁犯錯是有益的。」因為他自己犯過太多的錯誤,也從錯誤中獲得許多教訓。「錯誤是很重要的學習經驗」。唯有不斷汲取錯誤的教訓,才能鍛鍊及琣養出「做對事」的領導力。


四、要用對人
許多領導人之所以功敗垂成,通常是因為用錯了人,欠缺識人、用人的能力和技巧。所謂「用對人」,實際上,牽涉到當面給予所用之人重大獎懲甚至免職的決斷。因此,在「用對人」方面,領導人必須務實地看待組織成員的理念和價值觀,將它們與組織的發展方向和願景做對照,確定這些同仁對組織的「現在」及「未來」,是助力而非阻力。用對人,不一定是要用最優秀的人。因為,再優秀、傑出的人,如果對組織是阻力而非助力,還是錯的人。


用對人,關係到針對同仁的表現,給予正確的評價、獎懲或去留的決定。具體地說,領導人必須留住能讓企業及其他成員發揮潛能極限者,其餘的一概請他們走路。這當中最大的難處,是在於決定「留與不留」的時機。


在正確時機留住符合企業理念與價值觀的人,並且對那些阻礙企業發展的人予以免職,這就叫「用對人」。奇異前總裁威爾許,用人的標準是:「有助於組織發揮潛能的人,既要有好的表現,還要能符合公司的價值觀。」
 

領導人,在用人時,千萬不要迷信什麼「高手」,而是要找出能認同公司理念和價值觀的人。理念和價值觀不正確,能力再強的同仁,對公司的生存、成長以及發展,絕對是阻力而非助力。


渡過風暴、化解危機、創造未來,是所有企業領導人的真正職責所在。所有成功的企業,不論中外,都高度重視事業理念和價值觀。理念和價值觀是行為準則,領導人因而能夠依據既定的理念和價值觀,為企業創造更美好的「明天」。企業領導人要建立或改變理念和價值觀,就從做對上述四大基本事情開始吧!

文|戴照煜 現任專業管理顧問。本文出處:震旦月刊第4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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