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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考監獄官
發照單位 |
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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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 |
永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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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費用 |
依當年度考試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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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獄官,顧名思義就是負責監所事務的公務人員。
大體來說,主要從事於監獄受刑人的調查、教化、作業、戒護、總務工作。
詳細而言,具體工作項目包括受刑人之教誨、教育、輔導、累進處遇之審查、假釋及撤銷假釋之建議、陳報及交付保護管束事項、文康活動及體能訓練、集會之指導及區分管教事項。因此監獄官的工作和受矯治者息息相關。
考上監獄官之後,從科員開始做起,負責領導和考核管理員,以及調派勤務。
科員則會依照科別不同而有不同的工作性質,主要有戒護科、調查科、教化科、作業科和總務科等,各有不同的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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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地點 |
分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台東五考區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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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
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者,使得應考:
1、需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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