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架設丙級證照輔導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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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日期 | 2025-08-30
課程費用 | 1500
開課地點 |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80巷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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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適用對象
課程特色
詳細內容
師資介紹

課程資訊

開課日期

2025-08-30

學習時程

45小時

上課時間

週六

上課時段

上午,下午

適用對象

1. 年滿 15 歲以上具參訓意願之勞工。
2. 具有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被保險人、日間部學生非為招收對象。
3. 應符合該職類技能檢定報名檢定資格。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參訓資格:
(1)參訓學員於職業訓練班別參訓期 間或職前訓練訓後 180 天內就業輔導期者。但訓後已就業,且能提供現職之在職證明者,不在此限。
(2)參訓學員所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1 年內參加本中心所辦證照輔導訓練 2 班以上。
(3)重複參加相同班名之證照輔導訓練,且其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3年內。
5. 具新住民身分之勞工在1年內(以結訓日起算)參加本中心所辦新住民 優先班以1班為限 。

課程特色

工具使用、網路線製作/IP計算、檢定第一題實作、檢定第二題實作、檢定第三題實作、檢定第三題實作、檢定第四題實作、模擬檢定測驗等。

詳細內容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自辦 114 年證照輔導訓練

「網路架設丙級證照輔導班(2)」招生簡章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受訓資格:

  1. 年滿 15 歲以上具參訓意願之勞工
  2. 具有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被保險人、日間部學生非為招收對象。
  3. 應符合該職類技能檢定報名檢定資格。
  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參訓資格:
    1. 參訓學員於職業訓練班別參訓期間或職前訓練訓後 180 天內就業輔導期者。但訓後已就業,且能提供現職之在職證明者,不在此限。
    2. 參訓學員所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1 年內參加本中心所辦證照輔導訓練 2 班以上。
    3. 重複參加相同班名之證照輔導訓練,且其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 3 年內。

訓練時數:45小時。

招訓人數:每班最多 30

訓練內容:(本中心保有課程更動權利)

工具使用、網路線製作/IP計算檢定第一題實作檢定第二題實作檢定第三題實作、檢定第三題實作、檢定第四題實作模擬檢定測驗等

本課程上課期間需進入實作教室,學員請勿穿著裙裝及拖鞋,並請穿著符合丙級技術士證照考試規定之服裝

訓練地點及期間:

班別

名稱

訓練

人數

時數

訓練起

迄日期

報名截

止日期

上課時間

甄試時間

及地點

自行負

擔費用

上課地點

網路架設丙級證照輔導班(2)

 

 

30

 

 

45

 

8/30至 10/25

 

8/15

(五)

 

每週六

09:00~17:00

8/20()18:30

職訓中心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 1

101 6 樓-土城區

公所 6 樓)

 

課程期間

1,500

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80巷1號(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本中心保有上述各項日期異動權利,如有異動將以「簡訊」及「勞動雲 – 最新消息公告」通知延長生、甄試及開訓等日期。

報名資訊:

(一) 報名方式:

  1. 現場或郵寄報名:

職業訓練中心-王先生(02)8969-2150 分機309,電子信箱:aa2646@ntpc.gov.tw,地址:236205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6樓(土城區公所6樓

  1. 線上報名:

請至新北勞動雲-職訓補給站之線上報名系統(網址:

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ocTraining進行職訓課程報名及線上繳件。

*無論採取何種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交齊報名資料者,才算報名完成。

(二) 報名繳交文件:

  1. 報名表(請以正楷填寫完整,並於申請人簽章處簽名或蓋章
  2. 1吋照片(請在背面寫上姓名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貼妥於報名表中身分證影本黏貼處
  4. 具原住民身分者,需檢附詳細記事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或開課前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如具新住民身分者,需提供居留證明文件(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並檢附詳細記事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1份或開課前3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1份。
  5. 近 3 個月內有職務說明之在職證明 (請自行斟酌是否繳件,若欲繳件者最晚應於甄試當日補

件)。

  1. 查詢個人資料同意書。

錄訓方式:

(一) 於報名截止日前未交齊前述報名資料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不予甄試。

  1. 完成報名人數未逾 25 人:以簡訊通知延長招生期間及延期開訓。
  2. 完成報名人數達25人以上,且甄試到場人數未逾15人:停止辦理本課程。
  3. 完成報名人數達25人以上,且甄試到場人數達15人以上:以筆試方式辦理甄試,並以筆試成績由高至低順序錄訓;以課程頁面公告之筆試題庫為範圍,考試題目共計50題,每題2分。筆試分數60分以上者始具錄訓資格,未達60分者不予錄訓。

若有同分者 則依下列順序錄訓

1. 第 1 序位 提供近 3 個月內有職務說明之在職證明文件,且與本班有職務關聯性者優先

,無相關者次之。

2. 第 2 序位 經前項比序後無法排序者 ,則依完成報名程序之先後順序錄訓。

 (二) 甄試日期暫定於114年8月20日(星期三)於本中心指定地點統一進行筆試(18:15開始報到

逾測試時間達15分鐘者,不得入場參加甄試,未到者視同放棄報名此次課程。

(三) 錄訓名單及報到注意事項將於甄試日後於新北勞動雲-最新消息公告。

注意事項:

(一) 訓練經費:參訓勞工於報到時須繳交自行負擔部分訓練費用,其學員申請退訓(退費)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16 條辦理。規定如下:

  1. 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百分之七十。
  2. 已開訓未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百分之五十。
  3. 已開訓逾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而退訓者,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二) 凡報名本次證照輔導課程,請務必報名相關職類證照考試,若未報名者,訓後1年內報名本中心其他證照課程,一律列為備取

(三) 完成報名且無正當理由於報到當日未報到且未請假或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者,以棄權論,倘於一年內報名本中心其它訓練課程,則將列為備取。

(四) 各班之「訓練起迄日期」視報名情形調整,如於開訓前未達預定之開班人數,暫緩該班開課,並通知錄訓人員暫緩報到,若有更改將於新北勞動雲-最新消息公告。

(五) 報名受訓資格如有不實,學員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六) 課程中請勿錄音、錄影,所發給之講義及課本未經許可請勿複印,若學員因個人行為侵犯著作權,須自行負法律上責任。

(七) 本中心自辦在職進修訓練,係輔導技術士技能檢定課程,請學員自行報名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或即測即評發證技能檢定考試。

(八) 課程期間若遇颱風、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依新北市政府公告決定是否停課並擇日補課。

(九) 參加在職訓練課程學員,得於結訓後 1 個月內向本中心申請參訓時數證明。

(十) 本課程屬在職證照輔導訓練,訓練期間將依規定以職訓中心名義為學員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或「訓字保」。

(十一) 本班不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申請條件

(十二) 本課程期間需進入實作教室,學員請勿穿著裙裝及拖鞋,並請穿著符合丙級技術士證照考

試規定之服裝。

 

自行負擔費用繳交方式:

(一) 經甄試及審核通過者,於確認錄訓後,學員可至新北勞動雲職訓補給站搜尋「報名紀錄」頁面並列印繳費單。若已超過繳款日期的課程,則無法列印繳費單。

(二) 繳納方式如下:

  1. 自動櫃員機或線上轉帳(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依繳費單上提供之銀行代號及轉入帳號進行匯款繳費。
  2. 郵局劃撥繳費(手續費15元:如第2頁所附之繳費單,列印後逕至郵局劃撥繳費。
  3. 臺灣銀行繳費(手續費10元:如第2頁所附之繳費單,列印後逕至臺灣銀行繳費。
  4. 便利商店繳費(手續費8元:如第2頁所附之繳費單,列印後逕至便利商店繳費。

(三) 繳費後,請務必於 3 日內將「姓名、繳費日期、金額、帳戶後五碼(ATM 轉帳者、繳款收據影本」等資料以 E-mail 告知承辦人以利銷帳,未於期限內告知視為逾期未繳款,逕列備取名額。

(四) 手續費需自行負擔,後續如退還款項,皆不退還該筆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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