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說明
一、報名日期
自民國 114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起至 114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逾時無法報名。
二、報名方式
(一)一律採網路報名並郵寄報名表件,有意報考者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 網路報名資訊系統」,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三、應考資格
(一)應考年齡 1. 飛航管制科別: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5歲以下(即民國79 年5月27日以後至民國96年9月5日以前出生者)。 2. 飛航檢查、適航檢查科別: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即民國59年5月27日以後至民國96年9月5日以前出生者)。 3. 航務管理科別: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即民國96年9月5日以 前出生者)。
(二)應考資格符合前揭年齡,並具附件 3 應考資格表所列應考資格,且無依法 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本考試各該科別考試。
(三)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 (四)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第 1 項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考試前發現者, 撤銷其應考資格。考試時發現者,予以扣考。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不 予錄取。考試訓練階段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考試及格後發現者, 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並註銷其及格證書。如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 察機關辦理(相關規定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考選法規/公務人員考試 法規」項下查詢)。
四、暫定需用名額
本考試各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見附件 。除公告之暫定需用名額外, 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之需要,經用人機關核轉考選部提報考試 院核定後,得增加需用名額。各科別工作內容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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