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說明
職缺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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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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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及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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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區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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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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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管理
營運組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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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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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財務金融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具備下列測驗合格證書(均須取得):
(1)人身保險業務員。
(2)信託商品業務員。
(3)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
(4)投信投顧法規或投信投顧業務員或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四擇一)。
3.具國內外理財商品輔導行銷實務經驗、善於激勵理財團隊;具各級財富管理人員教育訓練實務經驗、業績跟催與業務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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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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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核
及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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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管理
行銷企劃
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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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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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財務金融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2.應具備下列測驗合格證書(均須取得):
(1)人身保險業務員。
(2)信託商品業務員。
(3)結構型商品銷售人員。
(4)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5)投信投顧法規或投信投顧業務員或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四擇一)。
3.瞭解國內外理財商品市場趨勢資訊、熟悉基金公司商業合作條件並具備行銷專案規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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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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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核
及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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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業務
人員
(F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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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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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者。
2.自98年7月1日起擔任銀行理專或銀行保險顧問經驗至少2年以上經驗者。惟櫃檯人員具金融商品行銷經驗或於保險業、證券業擔任理財人員者,不得列為符合年資規定。
3.應具備下列測驗合格證書(均須取得):
(1)人身保險業務員。
(2)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
(3)信託商品業務員。
(4)投信投顧法規或投信投
顧業務員或證券商高級
業務員或證券投資分析
人員(四擇一)。
(5)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需於錄取報到時仍為有
效)。
4.口才流利、個性開朗積極、
抗壓性佳且對銷售工作具強烈企圖心。
*口試得加分項目:
具備CFP(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證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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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區名額:
大臺北地區:32名
桃竹苗地區: 6名
中彰投地區:12名
雲嘉南地區:17名
高屏地區 :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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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審核
及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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