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學分班-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開課日期 | | 2025-08-30 |
課程費用 | | 8055 |
開課地點 | | 台北市大安區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55號(3~6樓) |
開課日期
2025-08-30
學習時程
54
上課時間
週六
上課時段
不拘
1.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 2.對社會工作之專業知識有興趣者 3.從事非營利或社會福利機構者 4.欲報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補修學分者;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領有畢業證書者。所稱社會工作相當科、系、組、所、學位學程係指開設之必修課程包括下列五領域各課程,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十五學科四十五學分以上,且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者: (1)社會工作概論領域 (2)社會工作直接服務方法領域 (3)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領域 (4)社會政策立法與行政管理領域 (5)社會工作研究法領域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領有畢業證書,且其修習之課程符合前款規定之五領域課程,有證明文件者。 前二項實習或實地工作認定標準由考選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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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梯次課程會遷至全新學習場域-大安分部上課(和平東路一段155號) ************************************************** 1、延班或轉班於開課後一週內辦理(僅限一次)(轉班規定僅限於轉至非學分班課程)。 2、學分班學員之註冊、請假、考試及成績計算等辦法,均比照正式生辦理。 3、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退修者,其退費標準依「大學辦理推廣教育計劃審查要點第十一條」辦理。 4.名額未滿15人之班級,中國文化大學保留開班之權利,各班名額額滿為限。 5.學分班證明書領取辦法:每學分須修18節課。單一課程缺課未超過三分之一且成績及格者,方可於整個課程結束後取得學分證明書。 6.詳細法規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 ************************************************* ~~諮詢電話:(02)2700-5858 分機1~~ ★包班、量身定做課程★ 1. 歡迎機關團體包班在貴單位、或本校上課。 2. 歡迎機關團體量身定做您需要的課程。 3. 規劃專線:(02)2700-5858 分機1。 【為鼓勵學員跨界學習,本課程包含本校專兼任師資錄製之加值課數位課程;免費講座、說明會、委訓課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