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法律廉政】公職課程!
開課日期 | |
隨時開課 |
課程費用 | |
線上洽詢 |
開課地點 | |
線上課程 |
隨時開課
0
不拘
不拘
欲報考高普考法律廉政者
法律廉政為非法律或政治系出身的學生,可報考的法律相關行政考試,而且除了高普考外,也能再報考司法特考、調查局特考和地方特考等考試。
法律廉政主要的工作內容為擬定與執行反貪汙法令,或調查公務員的貪汙事件。
| 報名日期 | 115/03/10-03/19 |
|---|---|
| 考試日期 | 115/07/05-07/07 |
| 放榜日期 | 尚未公告 |
| 需用人數 | 尚未公告可參考114年 高考:55名、普考:10名 |
| 報名日期 | 115/09/08-09/17 |
|---|---|
| 考試日期 | 115/12/05-12/07 |
| 放榜日期 | 尚未公告 |
| 需用人數 | 尚未公告可參考114年 三等:16名、四等:2名 |
| 考試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
| 高考 | ● 國文(作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
● 行政法 ● 行政學 ●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
| 普考 | ||
| ● 行政法概要 ● 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 法律廉政的工作內容主要是: 一、辦理反貪腐法令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擬訂、推動及執行反貪腐法令及預防措施。 三、擬訂、協調及推動反貪腐興革建議事項。 四、推動及執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 五、處理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 六、清查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事項。 七、推動及執行貪瀆預防措施。 八、調查及處理貪瀆或相關犯罪事項。 九、處理及協調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十、處理及協調機關安全維護事項。 |
| 考試名稱 | 職等 | 俸額 | 專業加給 | 薪資合計 |
|---|---|---|---|---|
| 高考三級 |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者 | 28,270 | 25,890 | 55,160 |
| 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者 | 28,120 | 22,730 | 50,850 | |
| 普考 |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 | 21,220 | 21,750 | 42,970 |
| 招考類科 | 報考資格 |
|---|---|
| 法律廉政 | 高考: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普考: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