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令】職業災害處理與責任歸屬
開課日期 | | 2025-06-27 |
課程費用 | | 3600 |
開課地點 | |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 |
開課日期
2025-06-27
學習時程
6
上課時間
週六
上課時段
上午,下午
事業單位負責人、各階層主管、職安人員、須了解職災處理及權益者。
從事工作一定會伴隨職災風險,而職災責任,除雇主當然須負責補償外、還可能有賠償問題,相關人也有涉犯刑責、賠償責任之可能,而往往相關人員對於這些法定職責之了解卻極有限,而且一般罹災勞工及其家屬亦通常不明其權益、如何請求、國家有那些機制可以協助。所以,凡是在職場工作的人,對於職災之權益、責任,都有了解的必
報名及上課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215號3樓 聯絡電話:07-2510089 分機14 傳真:07-2510587 ★為了確保您的權利,本課程與活動等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報名現場資訊為主,並且本部保有講師及課程異動權利。 ★包班、量身定做課程★ 1. 歡迎機關團體包班在貴單位、或本校上課。 2. 歡迎機關團體量身定做您需要的課程。 3. 規劃專線:(07)251-0089 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規定辦法: 因故無法如期上課,得依以下規定辦理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辦理共以一次為限。(研習/活動之內容設計由華岡興業基金會授權者不得辦理延期。) 【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報名費不退):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需攜帶原收據。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刷卡付款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與收據,並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 分期刷卡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原刷卡單與收據,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分期期數確定後,恕難更改。 【延期或轉班、轉讓辦法】 自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可辦理延期或轉班、轉讓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低者,不退已繳差額;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高者,須補足差額。 請保存繳費收據及上課證,以便辦理延期、轉班、轉讓或退費手續。辦理延期以延至下一期為限;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受理。辦理延期或轉班、轉讓後不得要求退費。 政府專案、海外教學、華語中心、碩士學分班、學程學位學分處、遠距教學等課程,延轉辦法另依相關管理辦法辦理。 【延退費注意事項】 線上刷卡或是電話購課消費之退費,將直接退回原消費信用卡, 無須至現場辦理但需7 ~12工作天。 ATM轉帳如果無法至櫃台領取者請來電提供匯款銀行帳號本部將以匯款方式退回。 【為鼓勵學員跨界學習,除免費講座、說明會、委訓課程外,課程包含本校專兼任師資錄製之加值課數位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