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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汽車駕駛考驗員檢定分為術科和理論科。檢定方式如下:小型車駕駛考驗員依小型車職業駕照考驗方式檢定及小型車駕駛考驗實務檢定;大型車駕駛考驗員依大貨車職業駕照考驗方式檢定及大貨車駕駛考驗實務檢定。檢定科目包括國文、道路交通法規、汽車駕駛理論、汽車構造原理概論等。術科檢定包括汽車檢驗實務和汽車丈量。檢定時間為三十分鐘至四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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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電子化運籌管理學會
運用資訊科技進行各項數位化活動,已成為現代企業相關業務執行必要之手段;從業人員熟悉產業數位化運作基本知識,當對提升業務執行之效率,有所裨益。航網中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產業電子化運籌管理學會合作舉辦相關科目之管理師/顧問師/種子師資等認證考試。除認證學員之專業能力外,也藉助航網公司成立之產業運籌數位化訓證中心的專業培訓,協助企業建立招募產業數位化用人之評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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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負責航空器管理的飛行簽派員工作與航空管制員類似,每個飛行簽派員都受僱於某個航空公司,其職責就是保證本公司各類飛行任務按計劃完成。
一、申請前二年內,曾在民用航空運輸業之合格航空器簽派員督導下,從事助理航空器簽派員工作一年以上。
二、完成民航局核准之航空器簽派員訓練。
三、申請前三年內曾任下列任何一目之職務二年以上或任何二目職務各一年以上者:
(一)民用航空運輸業飛航組員。
(二)飛航管制員。
(三)民用航空運輸業航空氣象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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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檢定證: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發給航空人員,用以證明持有人具有從事該項專業技能之憑證。
航空器駕駛員:指領有檢定證、體格檢查及格證,執行航空器駕駛任務之人員,包括機長及副駕駛員。機長指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指派,於飛航時指揮並負航空器作業及安全責任之駕駛員;副駕駛員指機長以外之駕駛人員。
航空人員經學、術科檢定合格後,由民航局發給檢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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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遙控無人機操作證說明:
(一) 操作證操作權限:
1. 學習操作證:得於持有遙控無人機普通操作證或專業操作證之操作人
在旁指導下,依其普通操作證或專業操作證所載之構造分類,學習操
作最大起飛重量未達 25 公斤之遙控無人機。
2. 普通操作證:得操作自然人所有最大起飛重量 2 公斤以上、未達 15
公斤且裝置導航設備之遙控無人機。
3. 專業操作證:持有人得操作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所有之遙控無
人機及自然人所有最大起飛重量 15 公斤以上之遙控無人機。
(二) 操作證教學資格:
1. 學習操作證:不具教學資格。
2. 普通操作證:具有對持有學習操作證者進行最大起飛重量未達 15 公
斤之遙控無人機教學資格。
3. 專業操作證:得對持有學習操作證者、普通操作證者及其他專業操作
證者進行教學,規定如下:
(1) 領有最大起飛重量 2 公斤以上、未達 15 公斤之專業操作證者,具
有教學最大起飛重量未達 15 公斤且同一構造/級別以下之遙控無人
機教學資格。
(2) 領有最大起飛重量 15 公斤以上、未達 25 公斤之專業操作證者,具
有教學最大起飛重量未達 25 公斤且同一構造/級別以下之遙控無人
機資格。
(3) 領有最大起飛重量 25 公斤以上、未達 150 公斤之專業操作證者,
具有教學最大起飛重量未達 150 公斤且同一構造/級別以下之遙控
無人機資格。
(4) 領有最大起飛重量 150 公斤以上之專業操作證者,具有同一構造/級
別以下之遙控無人機教學資格。
※操作 15 公斤以上之航空模型機(不具導航裝置)者應具有基本級專業操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