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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開課日期
2025-05-20
學習時程
54
上課時間
週一,週二
上課時段
晚上
適用對象
1.專科以上非地政、土資、不動產經營等相關科系畢業,修滿18學分可參加估價師考試。 2.專科以上修滿10學分以上,可擔任不動產估價師助理。 3.高中職以上畢業對不動產估價之專業知識有興趣者 4.土地登記代理人公會會員 5.不動產經紀人公會會員 6.不動產鑑定公會會員 7.銀行放款部門 8.地政學分班舊學員 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 詳細考試規則請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
課程特色
詳細內容
師資介紹
備註
★報名注意事項: 1.每學分須修18節課。 2.學分證明書領取辦法:單一課程缺課未超過五分之一且成績及格者,方可於整個課程結束後取得學分證明書。 3.開課當日請攜帶收據,以作為進出本部之臨時證件,並憑收據領取學員證或教材。 4.報名繳費後至實際開課日前因故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開課日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之半數。開課日起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5.本部保留開班權利,若不開班將主動通知退費或辦理延期(請您至高雄分部辦理)。 6.114年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估價師考試114.05.13(二) -05.22(四)報名。114.08.15(五) - 08.17(日)分北、中、南舉行考試。 7.學分費不含書籍費。 8.報名專技高考不動產估價師考試者需專科以上學歷(領有畢業證書者)。 9.為了確保您的權利,本課程與活動等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報名現場資訊為主;本部保有師資及課程異動權利。 10.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第一款、第二款應考資格如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不動產估價(理論)或土地估價(理論)及不動產估價實務二學科,及下列各領域相關課程,每領域至少一學科,每一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至少六科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1)不動產法領域相關課程(2)土地利用領域相關課程(3)不動產投資與市場領域相關課程(4)不動產經濟領域相關課程 。 ?報名&實體上課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 聯絡電話:07-2510089 分機17 傳真:07-2510587 ★為了確保您的權利,本課程與活動等相關內容,若有異動,請以報名現場資訊為主,並且本部保有講師及課程異動權利。 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規定辦法: 因故無法如期上課,得依以下規定辦理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辦理共以一次為限。(研習/活動之內容設計由華岡興業基金會授權者不得辦理延期。) 【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報名費不退):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需攜帶原收據。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刷卡付款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與收據,並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 分期刷卡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原刷卡單與收據,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分期期數確定後,恕難更改。 【延期或轉班、轉讓辦法】 自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可辦理延期或轉班、轉讓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低者,不退已繳差額;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高者,須補足差額。 請保存繳費收據及上課證,以便辦理延期、轉班、轉讓或退費手續。辦理延期以延至下一期為限;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受理。辦理延期或轉班、轉讓後不得要求退費。 政府專案、海外教學、華語中心、碩士學分班、學程學位學分處、遠距教學等課程,延轉辦法另依相關管理辦法辦理。 【延退費注意事項】 線上刷卡或是電話購課消費之退費,將直接退回原消費信用卡, 無須至現場辦理但需7 ~12工作天。 ATM轉帳如果無法至櫃台領取者請來電提供匯款銀行帳號本部將以匯款方式退回。 【為鼓勵學員跨界學習,本課程包含本校專兼任師資錄製之加值課數位課程;免費講座、說明會、委訓課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