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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開課日期
2025-08-18
學習時程
6小時
上課時間
週一
上課時段
上午,下午
適用對象
企業人資、法務、企業主
課程特色
●課程規劃目的:說明雇傭、委任、承攬三大類契約差異,介紹企業如何配合不同的需求,使用適當的模式,同時介紹這三大類用人模式契約的重點內容,提供簡單可立即運用的模板,協助企業以合法、彈性的方式滿足用人需求。
●預期學習內容:不同的用人模式(僱傭、委任、承攬與眾募)適用的情況,以及相關契約的關鍵內容。
●預期學習內容:不同的用人模式(僱傭、委任、承攬與眾募)適用的情況,以及相關契約的關鍵內容。
詳細內容
一、簽約對象是誰?本國人、外國人?
二、什麼樣的人適合簽什麼樣的契約?僱傭、委任跟承攬三種方式的差別
1. 僱傭是買時間,不管做什麼事
2. 委任是要求把事做完,不管花多少時間
3. 承攬是要求做出成果
4. 法院實際判決的判斷標準:經濟獨立性、組織獨立性、人格獨立性
5. 新時代特別的工作方式,眾募與懸賞廣告
三、僱傭契約內容詳解及常見爭議
1. 假承攬真僱傭:僱傭與承攬如何區分?實例解說
2. 委任經理人是僱傭還是委任?實例解說
3. 責任制是什麼?怎麼訂?實例解說
4. 服務年限(賣身契)如何約定?實例解說
四、委任契約內容詳解
五、承攬契約內容詳解
六、競業限制條款
1. 哪些內容可以訂,哪些內容不能寫
2. 爭議案例解說
七、如何訂好智慧財產條款避免損失,以及爭議案例說明
1. 內容該怎麼寫
2. 爭議案例解說
八、保密條款該怎麼寫才有保護效果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依「企業任用契約擬訂技巧-雇傭、委任、承攬」提供結業證明。
師資介紹
授課老師:高忠義老師
國立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班研究/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
一、重要經歷:
1.立委助理
2.交通部部長秘書
3.東芝電子跟由田新技電子業法務主管
4.亞東證券與華南永昌證券等金融業法務主管
5.製藥業法務主管
6.勤業眾信顧問公司、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外貿協會、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南科產學協會特約講師
二、專業證照:美國紐約州律師、中國律師考試合格
三、著 作:英文契約全攻略、英文契約的門道
備註
注意事項: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開課前退訓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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