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工地主任四年回訓課程講習(114年第2梯次)
開課日期 | | 2025-05-21 |
課程費用 | | 5500 |
開課地點 | | 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
適合職務 | |
開課日期
2025-05-21
學習時程
32小時
上課時間
週一,週三,週五,週六
上課時段
上午,下午
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規定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營造業工地主任四年回訓課程講習(114年第2梯次)
課程資訊
課程代號:1135B2024
課程費用:NT$5500
上課時數:32小時
上課地點:中原大學 校本部
上課時段及場地資訊
日期:2025/05/21~2025/06/21
時間:
星期一 19:00~22:00
星期三 19:00~22:00
星期五 19:00~22:00
星期六 09:00~16:00
注意事項
學分班註記:非學分班
證書說明:詳見簡章說明。
學費備註:
※學費不含執業證換發費用。
※申請換發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費用:500元。
●換證費 課代:1135B2025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開課前5天或額滿提前截止。
※上課時間:每週至多安排4天上課。原則上上課時間為週一、三、五晚上7點至10點;週六上午9點至下午4點。若時間不足將安排週二、四晚上7點至10點;週日上午9點至下午4點。實際上課日期與時間依開班公告課表安排為準。
※課程結束需交心得報告。
※上課需回收小張執業證正本,若執業證遺失請先完成補發在進行回訓。
※委託單位:內政部
※受託單位:中原大學
※依據:營造業法第31條第3項及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6條(以下簡稱本辦法)。
※目的:
一、為使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3項所規定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達到「終身學習」目的,每逾四年,須再修習新的營建管理法令、建築、土木各類專業工程實務、品質管理或施工管理課程及工地治安等相關課程,使其熟悉營建相關新訂法規及技術,並確實瞭解營造業法就營造業工地主任法定權責及執行業務方式之相關規定,以提昇工作職能。
二、使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每逾四年,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回訓證明,始得換領執業證後繼續擔任營造業工地主任。
※講習對象類別及參訓人員資格: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規定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本梯(期)招滿25人即開班,60人為上限。
※本梯(期)講習期間:詳見第1頁開班資訊(人數不足將擇期順延)。
※報名費用:
1.學費:特惠價5,500元,原中原大學代訓之「工地主任班」學員,新台幣5,000元。※本課程不享其他優惠辦法。
2.換證費:申請換發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之證照費用新臺幣500元另計(由本校向結訓合格學員代收後再轉交內政部辦理)。
※繳交資料:照片2張(1吋或2吋皆可,不能與原執業證相同)、身分證影本、執業證影本、自然人憑證影本。
※訓練講習課程內容/時數:
營建管理法令/6小時
建築、土木各類專業工程實務、品質管理或施工管理課程/20小時
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課程/5小時
工地治安/1小時
總時數共32小時
【中原大學推廣教育處】
諮詢電話:03-2651313
服務時間:週一至五09:00-21:00,週六日09:00-16:30
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真知教學大樓1樓)
網站:https://oce.cycu.edu.tw
※為確保您的權益,開課資料以【中原大學推廣教育處】https://oce.cycu.edu.tw 公告之課程資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