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
考照費用:一般報檢費用:3070 元免試學科費用:29...看完整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第1梯次:12/27~01/12 第二梯次:04/25~05/11 第三梯次:08/22~09/07
發照單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考試地點:
學科測試地點以准考證通知之地址為凖;請於學科測試前3 天上網https://goo.gl/7X4oJ7 查詢考場位置及配置圖。
報名資格: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後,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二、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
三、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之五年制專科3年級以上在校學生、二年制及三年制專科、技術學院或大學之在校學生。
四、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
五、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1600小時以上。
七、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八、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且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九、接受相關職類技術生訓練2年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十、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後,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十一、大專校院以上相關科系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
十二、大專校院以上非相關科系畢業,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以上,或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
十三、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6年以上。

※上述相關職業訓練及技術生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並以在職業訓練機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在校最高年級者」係指學校之學年制最高年級學生,並經向學校註冊取得證明文件者。
※「相關工作」係指日、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管理、監督、訓練、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證照簡介
辦理此職類技能檢定之目的,係為符合電業法規定並落實職業證照制度,以提升從業人員技術水準。 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依工作項目及技能範圍暫區分為乙、丙兩級,各級均明確規定其從業人員應具備之知識與技能。乙級技能檢定規範除應具備丙級技術士之技能與相關知識外,並應具有高壓電工儀表使用,高壓用電設備檢驗及高壓電表裝接等技能及相關知識。
考試內容
乙級用電設備檢驗技術士考試範圍: 一、電工常識 二、基本技能 三、用電設備裝置檢驗 四、用戶表計類裝置 五、填寫檢驗報告用電設備 六、用電法規運用各項用電法規之運用 七、工作安全衛生與環保 八、職業道德
備註
(一)報名表購買(報名表販售期間) 
 
1、少量購買:於販售期間至統一超商(7-11)購買。 
 
2、大量或少量購買: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職業訓練中心、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技能檢定服務中心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一樓服務台(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各縣市販售點可電洽05-5360800詢問或逕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二)全國技能檢定報名及學科測試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 
 
1、地址:雲林縣640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5號 
 
2、網址:http://skill.tcte.edu.tw 
 
3、免費諮詢專線:0800-360-800 
 
4、E-mail:skill@mail.tcte.edu.tw 
 
5、服務項目:受理報檢全國(含臺北市及高雄市)報檢資格諮詢、學術科報名及學科測試
 
6、傳真專線:(05)5379007 
 
7、服務電話:(05)5360800轉999 (報檢人資料變更) 技能檢定職類諮詢997 / 准考證及繳費收據補發 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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