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務規劃師CFP
CFP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考照費用:AFP 理財規劃顧問專業能力測驗(科目(一)...看完整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需兩年換證並遵守維持資格標準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美國財務規劃師準則委員會(CFPBS)
考試地點:
請至社團法人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查詢:http://www.fpat.org.tw/
報名資格:
一、凡對從事理財規劃顧問行業有興趣,願意協助客戶達成其理財規劃目標,且於測驗
報名前,依協會規定取得授權教育訓練機構之各科結業證書,並/或經過協會教育
訓練課程抵免申請審查通過,取得審查結果通知書者,均歡迎報名參加「CFP®測驗與AFP 綜合科目測驗」。
證照簡介
美國財務規劃師
 
2004年10月13日美國理財規劃顧問認證協會與各會員國於倫敦正式對外宣布成立國際理財規劃顧問認證協會(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Board, FPSB)為一獨立、非營利性CFP國際理財規劃顧問CFP標準認證組織。
 
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Financial Planning Association of Taiwan, FPAT)於2003年11月正式成為國際理財規劃顧問認證協會的會員成員之ㄧ,並積極在台灣推廣CFP的認證制度。
 
財務規劃師(CFP)是為客戶提供全面理財規劃的專業人士,運用理財規劃的原理、技術和方法,針對個人、家庭以及中小企業、機構的理財目標,提供綜合性理財諮詢服務的人員。
 
理財規劃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因此要求理財規劃師要全面掌握各種金融工具及相關法律法規,為客戶提供量身訂制的、切實可行的理財方案,同時在對方案的不斷修正中,滿足客戶長期的、不斷變化的財務需求。 臺灣地區自2004年推廣CFP制度以來,每年約有上百位以上的CFP誕生,依照世界先進國家推廣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制度的經驗來看,經過嚴格認證程序順利取得CFP認證資格,將成為國內專業理財規劃顧問職業生涯中最高的榮耀,也是一般投資人在尋求國際性、專業性、全面性的理財規劃諮詢的最佳選擇。
考試內容
(1)基礎理財規劃
 
(2)風險管理與保險規劃
 
(3)員工福利與退休金規劃
 
(4)投資規劃
 
(5)租稅與財產移轉規劃
 
(6)全方位理財規劃 四選一單選選擇題,採答案卡方式作答 應試者必須先通過前五科,才能參加全方位理財規劃考試。
備註
一、報名簡章 現購: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 元。
 
(二)發售地點: 台北:
 
1.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 (週一至週五,發售時間為9:00 至17:30,例假日均不發售) 台北市忠孝東路2 段88 號13 樓1305 室,電話:02-2396-5698
 
2.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研訓本部 (每日均發售,發售時間為10:00 至17:30)
 
台北市羅斯福路3 段62 號,電話:02-3365-3737
 
台中: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中區分部 (週二至週日,發售時間為9:00 至17:30) 台中市西屯區台中港路三段181 號(東海大學第二教學區管理學院大樓 M129 室),電話:04-2359-6239
 
高雄: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南區分部 (週二至週日,發售時間為9:00 至17:30) 高雄市新興區中山一路308 號4 樓,電話:07-237-0230
 
函購:
 
(一)工本費每份新台幣100 元,另加劃撥手續費每次15 元,請以郵政劃撥方式購買 (如購買多份總金額為1,000 元以下,請逕加15 元劃撥手續費;逾1,001 元,則 逕加20 元劃撥手續費),並於劃撥單之通訊欄註明「申購CFP®認證理財規劃顧 問暨AFP 理財規劃顧問專業能力測驗簡章」及「份數」,帳號:19856038,帳戶: 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
 
(二)請附郵局製給之「郵政劃撥儲金存款收據」正本連同付足限時郵資(簡章每份郵 資17 元,請依函購份數加計)之A3 規格大型回郵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 連絡電話(請務必填寫郵遞區號),左下角註明「申購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暨 AFP 理財規劃顧問專業能力測驗簡章」及「份數」郵寄協會,以憑辦理,未將 劃撥收據正本及回郵信封郵寄至協會者,恕不受理。地址:100 台北市忠孝東路 2 段88 號13 樓1305 室,「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
 
( 三) 為便利協會簡章販售之發票開立作業, 函購者請於協會網站( 網址: http://www.fpat.org.tw)下載應試手冊函購發票開立資料表,附加說明需要開立二 聯式或三聯式之統一發票;並將本資料表附於回郵信封內一併寄回協會,以憑辦理。
 
一、前述測驗公平對待不同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或身心障礙者。
 
二、自101 年起欲報考「CFP®測驗」(一)至(五) 任一科目者,應具備(一)至(五)任一科之測驗通過有效資格方可報名;未具前述報名資格者,請報考「AFP 綜合科目測驗」。
 
三、 協會自103 年起停止舉辦CFP®測驗科目(一)至科目(五)測驗。
 
四、「AFP 綜合科目測驗」應考資格無學歷限制,通過測驗人員於申請AFP 認證時亦無學歷限制。
 
五、欲報考「CFP®測驗」科目(六)「全方位理財規劃」者,應先通過CFP®測驗科目(一)至(五)五科測驗,或通過「AFP 綜合科目測驗」,或經過協會抵免申請審查通過,取得審查結果通知書者,亦得報考,惟均應取得授權教育訓練機構之科目(六)結業證書。
 
六、「CFP®測驗」應考資格並無學歷限制,惟通過CFP®測驗科目(六)測驗人員於申請CFP®認證時應具備經教育部承認之大學學士學位證明或符合教育部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碩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之各項資格。
 
七、第一項規定之「協會教育訓練課程抵免申請」,應考人需填寫簡章內附件三之「抵免科目申請表」(或於協會網站下載表格,協會網址:http://www.fpat.org.tw),填寫清楚並附上抵免文件影本於測驗報名前,以郵寄(郵戳為憑)或傳真(協會收件章為憑)方式送交協會審查,如因未及送件影響應考人權益,應考人須自行負責。
活動_職前訓練_證照495
尖兵活動頁_證照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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