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師證照
考照費用:新臺幣1,000元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六年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內政部
考試地點:
暫無資訊
報名資格:
具備下列資格者,得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
一、領有喪禮服務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
二、修畢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殯葬相關專業課程二十學分以上。
三、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經營或受僱於殯葬禮儀服務業實際從事殯葬禮儀服務工作二年以上。
證照簡介

禮儀師證照取得後,其證書有效期限為六年,期滿前六個月內,還要檢具在六年內,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學校、團體,完成專業教育訓練30個小時以上證明文件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換發禮儀師證書。

考試內容

無須考試,具備資格可申請核發證書

 
備註

申辦流程

1、進入內政部殯葬服務網禮儀師專區
2、登入系統(首次申請註冊帳號)
3、填寫確認個人資料、工作經歷、課程列表等選填無誤後,點選申請證書。
4、列印申請表及相關表格,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一併以掛號寄至內政部(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點我看地圖)。
3年7萬_證照495
尖兵活動頁_證照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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