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稅務人員
考照費用:依當年度考試院規定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考試院
考試地點:
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六考區舉行
報名資格:
三等考試: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四等考試: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以上,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證照簡介
稅務特考是因應財政部各國稅局業務用人需要而舉辦,不一定年年招考。稅務特考錄取人員主要辦理的是國稅稽徵業務。
 
稅務特考錄取人員具體工作內容包括: 
 
(一)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及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之調查、核定及相關行政等事宜;
 
(二)辦理綜合所得稅之收件、課稅資料蒐集、個案調查及相關行政業務;遺產稅、贈與稅之調查、核定、申報收件、課稅資料蒐資、整理、保管及相關行政等事宜;
 
(三)辦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之調查、稽徵、違章檢舉之查緝及專案調查等事宜;
 
(四)辦理營業稅稽徵相關事宜;
 
(五)辦理各稅審查案件之複核;
 
(六)辦理稅款徵收、劃解、退稅、清欠、執行等事宜;
 
(七)辦理自辦化作業之規劃設計、執行及課稅資料整理、歸戶、通報、保管等事宜;
 
(八)辦理各稅研究發展、規劃設計、管制考核、租稅宣導、納稅服務等事宜。
考試內容
三等考試: 應試科目
 
(一)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二)專業科目
 
1、財政學
 
2、民法
 
3、會計學
 
4、租稅各論
 
5、稅務法規 三等考試: 應試科目
 
(一)普通科目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二)專業科目
 
1、民法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稅務法規概要
備註
報名書表(簡章):請在報名期間利用考選部網站報名下載。
 
1、網路報名或紙本報名
 
2、網路報名: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將報名表件、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資料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承辦單位: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聯絡電話:(02)2236-9188 轉3945、3946
 
傳真電話:(02)2236-3223(傳真文件請載明100年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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