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
    印刷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公告,依其技能範圍及製版種類分為凸版、平版、凹版三種。每種再分甲、乙、丙三級,前曾於民國七十、七十八年兩度修訂,茲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發展,並提升專業人員之技能水準,爰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於八十四年邀請學者專家予以修訂,使技能更能符合印刷行業分工極細之需求。 甲級凸版印刷技術士工作範圍:從事凸版印刷機之操作,以生產彩色藝術印刷品,並能選用印刷材料及處理故障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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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訂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公告,依其技能範圍及裝訂方式、種類之不同分為甲、乙、丙三級,於民國七十三年、七十八年、八十五年三度修訂,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發展,並修訂更名為「裝訂及加工」,另為配合產業界技能實務需求,及提升技術士技能層次水準,爰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於民國九十四年邀請學者專家再予修訂。 丙級製訂及加工技術士工作範圍:從事裝訂及加工項目之基本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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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訂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公告,依其技能範圍及裝訂方式、種類之不同分為甲、乙、丙三級,於民國七十三年、七十八年、八十五年三度修訂,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發展,並修訂更名為「裝訂及加工」,另為配合產業界技能實務需求,及提升技術士技能層次水準,爰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於民國九十四年邀請學者專家再予修訂。 乙級製訂及加工技術士工作範圍:能熟練整體裝訂及加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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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訂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公告,依其技能範圍及裝訂方式、種類之不同分為甲、乙、丙三級,於民國七十三年、七十八年、八十五年三度修訂,為配合本行業之技術發展,並修訂更名為「裝訂及加工」,另為配合產業界技能實務需求,及提升技術士技能層次水準,爰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於民國九十四年邀請學者專家再予修訂。 甲級製訂及加工技術士工作範圍:從事全自動連線裝訂、裝訂加工企劃及故障排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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