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特色
預期一般企業與相關從業人員講習結業後,將加深對原產地認定與SHTC之瞭解,俾利貨物通關。
詳細內容
開課緣由及目標 |
1.為協助進出口廠商了解原產地認定標準,並說明符合實質轉型及附加價值率之計算要件,避免違反貿易法遭處罰。同時為兼顧貿易安全與便捷,我國非常重視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進出口的管理,本課程解說原產地作業要點及我國SHTC最新管控措施外,也講授管制貨品篩選及鑑定作業實務,以利業者遵循相關規定。
2.講師群:
劉兆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進口)課長)
游邵予(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驗貨課課員(AEO資深驗證關員)) |
合辦單位 |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
課程對象 |
對進出口通關有興趣或與貿易有關的工作從業人員,舉凡貿易業、物流業、報關業、快遞業、運輸業等員工都歡迎來上課做深入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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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 |
本課程提供pdf電子檔講義,無提供紙本講義。
1、國際原產地規則
2、我國原產地認定規範
3、案例研討
4、美國原產地認定介紹
5、Q&A
6、SHTC起源與簡介
7、SHTC管制範圍、輸出管制重點地區
8、海關執行管制戰略性高科技貨品之法源
9、戰略性高科技貨品進出口通關實務
10、常見申請SHTC輸出許可證錯誤態樣與改善方法
11、違反SHTC規定之案例分享
12、SHTC國際案例
13、問題與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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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師介紹 |
劉兆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進口)課長】
游邵予【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驗貨課課員(AEO資深驗證關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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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安排 |
113/07/05~113/07/26(週五) 18:40~21:40(共計12 小時)
上課地點:會外線上_遠距教學 |
預期效益 |
預期一般企業與相關從業人員講習結業後,將加深對原產地認定與SHTC之瞭解,俾利貨物通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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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諮詢 |
承辦人:邱順祥(課程)、郭阿賓(報名)
電話:02-25813521 分機41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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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訓練品質宣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訂有「訓練品質管理手冊」,係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TTQS系統評核指標建立,適用於辦理超過18小時以上課程,作為辦理訓練最高指導原則。
一、配合政府政策,國貿學苑自110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其注意事項如下:
1.電子發票遺失依規定無法申請補發,說明請至財政部官網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請務必核對買受人統編、交易明細及金額等;買受人名稱、統編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編。
3.配合國稅局政策,二聯式發票一經開立,不得改開立三聯式發票。
4.如買受人名稱、統編確實因書寫錯誤,請於7天內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寄回本會,並電郵敘明修改原因,逾期或跨月份者,恕無法受理。
二.繳費後本會一律開立開課當天日期發票(收據),並於開課當天發放,如有其他需求請來電告知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三.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轉讓以1次為限。退費:開課前1-7天提出退所繳費用8成、前8天以上提出退所繳費用9成,已開課時提出,未達課程三分之一(含),退全額一半費用,開課逾三分之一,不予退費。
四.課程繳費及退款注意事項,詳見:「國貿學苑課程Q&A」https://www.itbs.org.tw/QANEW.aspx。如有問題請聯繫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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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介紹
劉兆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進口)課長】
游邵予【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驗貨課課員(AEO資深驗證關員)】
報名方式
如您對本課程有興趣,或需相關諮詢,請於下方留下您的聯絡資訊,我們將派專人與您聯繫,為您安排上課事宜,或回覆問題,感謝您!
備註
●訓練品質宣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訂有「訓練品質管理手冊」,係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TTQS系統評核指標建立,適用於辦理超過18小時以上課程,作為辦理訓練最高指導原則。
一、配合政府政策,國貿學苑自110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其注意事項如下:
1.電子發票遺失依規定無法申請補發,說明請至財政部官網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請務必核對買受人統編、交易明細及金額等;買受人名稱、統編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編。
3.配合國稅局政策,二聯式發票一經開立,不得改開立三聯式發票。
4.如買受人名稱、統編確實因書寫錯誤,請於7天內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寄回本會,並電郵敘明修改原因,逾期或跨月份者,恕無法受理。
二.繳費後本會一律開立開課當天日期發票(收據),並於開課當天發放,如有其他需求請來電告知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三.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轉讓以1次為限。退費:開課前1-7天提出退所繳費用8成、前8天以上提出退所繳費用9成,已開課時提出,未達課程三分之一(含),退全額一半費用,開課逾三分之一,不予退費。
四.課程繳費及退款注意事項,詳見:「國貿學苑課程Q&A」https://www.itbs.org.tw/QANEW.aspx。如有問題請聯繫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