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 online】最新以個別勞動法規範派遣關係之影響與具體操作技巧
開課日期 | | 隨時開課 |
課程費用 | | 3600 |
開課地點 | | 線上課程 |
開課日期
隨時開課
學習時程
6小時
上課時間
不拘
上課時段
不拘
一、人力資源管理主管、人力資源專業人員
二、企業主管
三、對本課程有興趣之人
108年5月15日勞動基準法修正第2條,係繼103年6月18日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第3條之後,明定「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單位」、「派遣勞工」及「要派契約」之用詞定義,以及「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訂定之勞動契約,應為「不定期契約」。同年5月2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增訂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六十三條及第七十八條條文,明定要派單位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之行為及其罰則。這就是所謂派遣2.0版增修條文,該條文嚴格禁止「要派單位」將人員轉掛及指定特定「派遣勞工」,以防『假派遣、真僱用』。
上開立法旨意良善,但以勞基法及性平法等零星式修法之派遣規範明顯不足,除嚴重衝擊現行「要派單位」透過面試篩選「派遣勞工」之作法;以及將派遣二地三方之「僱用」與「使用」分離的非典型勞動關係,轉回傳統一地二方之「僱用」與「使用」合一的典型勞動關係外;可以預見最終的結果,派遣恐將無以立足?並衍生「要派單位」與「派遣單位」發生違法、違規及衍生複雜的勞資糾紛問題?該如何具體因應?「派遣事業單位」如何在「要派單位」不面試及不指定之法令限制下,找到其所需要的「派遣勞工」?更是刻不容緩。
企業如何合法運用勞動派遣人力?要派單位如何在法遵不面試及不指定派遣勞工情況下,透過派遣單位指派適合企業需要之派遣人力?要派單位若將現行派遣人力轉為勞務承攬之外包人力?如何評估其可行性及適法性?傳統僱傭關係與勞動派遣及承攬契約關係之區別?以及雇傭關係、勞動派遣及承攬勞務外包三者之間的法定勞動關係、雇主責任、工資給付、差勤管理、資遣通報、預告資遣、就業歧視、性別平權及職業災害之責任歸屬?勞動法令對調動、外派、借調、派遣及承攬人員的保障?企業如何妥處跨國人力外派與我國相關勞動法令規定之競合關係?
本課程由本協會資深勞動法令專家 黃竑鈞老師規劃,以其超過30餘年處理勞資關係之實務經驗,融合最新以個別勞動立法規範勞動派遣關係之趨勢,做全面完整之解析說明,避免因不瞭解法令而違法受罰。
★課程總時數6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線上課程為精華版(不包括現場演練、案例分組討論時間)
★每月皆於 7日、17日、27日 開課,每月共3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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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觀看期間:2個月(此期間內可不限次數可重覆觀看)
★免費提供:勞動派遣、勞務外包及員工外派具體操作參考資料電子檔及相關範本範例。
1、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2、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書參考範本
3、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
4、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
5、勞動派遣機構與勞工訂定契約注意要項
6、000派遣人員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7、000服務契約書
8、修正「勞務採購契約範本」中派遣勞工之相關規定
課程大綱 |
一、最新以個別勞動立法規範勞動派遣關係之趨勢及重點介紹: (一)勞動基準法立法規範勞動派遣關係重點條文介紹。 (二)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規範勞動派遣關係重點條文介紹。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立法規範勞動派遣關係重點條文介紹。 (四)103年2月《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之總說明及條文介紹。 (五)99年草擬勞動基準法專章規範勞動派遣關係之條文介紹。 二、要派單位如何透過派遣單位不違法指派企業所需派遣人力? 三、要派單位將現行派遣人力轉為承攬勞務外包之可行性及適法性? 四、僱傭關係、勞動派遣及承攬契約關係之定義及其區別? 五、要派單位、派遣單位及承攬勞務外包之法定關係與雇主責任歸屬: (一)勞動關係及雇主責任。 (二)工資給付及差勤管理。 (三)預告資遣及資遣通報。 (四)就業歧視及性別平權。 (五)通勤傷害及職業災害。 六、勞動法令對調動、外派、借調、派遣及勞務承攬人員的保障? 七、企業如何妥處跨國人力外派與我國相關勞動法令規定之競合關係? 八、如何妥處勞動派遣、勞務外包及員工外派之違法違規及勞資糾紛? 九、提供勞動派遣、勞務外包及員工外派的參考範本供參及重點解析。 |
■ 講師:黃竑鈞 老師
■ 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學碩士
■ 專業領域:
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大量解僱處理、就業歧視認定、性別工作平等、職業災害認定、勞工退休金、就業服務、職業訓練、身障就業促進、外勞及仲介機構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等勞動法令。
■ 現任:
1、臺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委員)及新北市政府調解人
2、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投方案勞動法專業講師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及臺北市勞動檢查處職業安全衛生專業講師
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工安查核委員3年
5、台北榮民總醫院勞務委外人力預算審查委員2年
6、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就業安全法令講師8年
7、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勞動法專業講師
■ 經歷:
1、曾任臺北市勞動檢查處主任秘書、副處長。
2、曾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條件、勞資爭議及外勞管理科科長。
3、曾任臺北市就業服務處專員。
4、曾任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中心秘書等職務。
■ 碩士論文:
我國外籍勞工管理政策制度之研究,民86年1月。
■ 著作:
1、性別平權之研究-台北市個案分析,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中階主管領導班,民 93年12月。
2、專家:「職安法」三讀通過 各行業應儘速了解因應,1111人資專區,民102年7月。
3、專家:從奇力光電勞資爭議事件談企業勞務管理及勞工權益自保,1111人資專區,民102年9月。
4、專家:「提高派遣工上限」VS.「零派遣」,民103年9月。
5、一休新制上路!管理者、HR或勞工朋友必備修法重點解析?民105年12月14日。
6、除夕、初一逢例假日,各行業如何安排一例一休?民106年01月23日。
■ 專業證照:
1、74年國家高等考試及格。
2、96年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
3、104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檢定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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