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課程
Advancde Studies
【IEAT貿易學堂】進出口通關實務班第57期(線上直播)
課程總時數
30小時
課程費用
線上洽詢
上課時間
週二,週四 / 晚上
開課日期
2024-08-08
Intro
一般企業與相關從業人員講習結業後,對進出口通關作業實務有深入瞭解,以利業務執行,貨物順利通關。
上課地點
線上課程線上課程
適合職務:
120101,120102,120105
Caption
開課緣由及目標 本課程為通關課程之法規班,適合對通關有初步了解或想瞭解實務運作的人員學習,特聘請海關一線關員講授關務法規實務內容,讓您實際瞭解進出口通關流程與熟悉海關進出口的作業,同時獲得最新通關法規與知識,並建立與海關人員直接溝通的能力,讓您完整了解通關各環節之精華以降低通關障礙,歡迎您報名參加。
講師群:
陳玟茹【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秘書室專員】
楊慧敏【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簡任稽核】
任冠儀【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法務緝案組股長】
劉兆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進口)課長】
林錦宏【財政部關務署通關業務組進口業務科科長】
柯敬德【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倉棧組課長】
游邵予【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驗貨課課員(AEO資深驗證關員)】
合辦單位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
課程對象
對進出口通關有興趣或與貿易有關的工作從業人員,舉凡貿易業、物流業、報關業、快遞業、運輸業等員工都歡迎來上課做深入了解。
課程內容
本課程提供pdf電子檔講義,無提供紙本講義。
1.關務法規與貨物通關作業簡介
2.稅則分類架構與規則之解析
3.出口通關實務
4.進口通關實務
5.進出口貨物查驗
6.海關原產地認定
7.海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與實務
8.保稅貨物進出口通關實務(含自由貿易港區)
9.報單製作與單證比對
10.海關緝私條例與違章案例
講師介紹
林錦宏【財政部關務署通關業務組進口業務科科長】
劉兆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進口)課長】
楊慧敏【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簡任稽核】
柯敬德【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倉棧組課長】
游邵予【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驗貨課課員(AEO資深驗證關員)】
任冠儀【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法務緝案組股長】
陳玟茹【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秘書室專員】
課程安排 113/08/08~113/09/10(週二、四) 18:40~21:40(共計30 小時)
上課地點:會外線上_遠距教學
預期效益
一般企業與相關從業人員講習結業後,對進出口通關作業實務有深入瞭解,以利業務執行,貨物順利通關。
課程諮詢
承辦人:邱順祥(課程)、郭阿賓(報名)
電話:02-25813521 分機412、423
注意事項
●訓練品質宣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訂有「訓練品質管理手冊」,係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TTQS系統評核指標建立,適用於辦理超過18小時以上課程,作為辦理訓練最高指導原則。

一、配合政府政策,國貿學苑自110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其注意事項如下:
1.電子發票遺失依規定無法申請補發,說明請至財政部官網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請務必核對買受人統編、交易明細及金額等;買受人名稱、統編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編。
3.配合國稅局政策,二聯式發票一經開立,不得改開立三聯式發票。
4.如買受人名稱、統編確實因書寫錯誤,請於7天內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寄回本會,並電郵敘明修改原因,逾期或跨月份者,恕無法受理。
二.繳費後本會一律開立開課當天日期發票(收據),並於開課當天發放,如有其他需求請來電告知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三.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轉讓以1次為限。退費:開課前1-7天提出退所繳費用8成、前8天以上提出退所繳費用9成,已開課時提出,未達課程三分之一(含),退全額一半費用,開課逾三分之一,不予退費。
四.課程繳費及退款注意事項,詳見:「國貿學苑課程Q&A」https://www.itbs.org.tw/QANEW.aspx。如有問題請聯繫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Teacher
林錦宏【財政部關務署通關業務組進口業務科科長】
劉兆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進口)課長】
楊慧敏【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簡任稽核】
柯敬德【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倉棧組課長】
游邵予【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業務一組驗貨課課員(AEO資深驗證關員)】
任冠儀【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法務緝案組股長】
陳玟茹【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秘書室專員】
Memo
●訓練品質宣告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貿易教育基金會訂有「訓練品質管理手冊」,係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TTQS系統評核指標建立,適用於辦理超過18小時以上課程,作為辦理訓練最高指導原則。

一、配合政府政策,國貿學苑自110年1月1日起,開立電子發票,其注意事項如下:
1.電子發票遺失依規定無法申請補發,說明請至財政部官網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請務必核對買受人統編、交易明細及金額等;買受人名稱、統編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編。
3.配合國稅局政策,二聯式發票一經開立,不得改開立三聯式發票。
4.如買受人名稱、統編確實因書寫錯誤,請於7天內將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寄回本會,並電郵敘明修改原因,逾期或跨月份者,恕無法受理。
二.繳費後本會一律開立開課當天日期發票(收據),並於開課當天發放,如有其他需求請來電告知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三.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席,可申請退費,或將上課權利轉讓他人,或轉報其他課程,轉班、轉讓以1次為限。退費:開課前1-7天提出退所繳費用8成、前8天以上提出退所繳費用9成,已開課時提出,未達課程三分之一(含),退全額一半費用,開課逾三分之一,不予退費。
四.課程繳費及退款注意事項,詳見:「國貿學苑課程Q&A」https://www.itbs.org.tw/QANEW.aspx。如有問題請聯繫02-2581-3521分機423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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