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進修
  • 2024-09-02國立空中大學-新竹學習指導中心
    一.開班目的: 培養具備行政管理專業的行政專才,強化學生公私部門組織之就業力,進而參與相關國家考試或申請轉換公務人員職務職系。引導同學有系統修讀公共行政學系課程擬定修課方向。 二.專班特色: 1.採學分累積制,因工作因素調職,可辦理轉區至本校其他中心銜接修讀,完全無縫接軌。 2.每學期實體面授 4 次、期中末考到校 2 次,學業及工作可兼顧。 三.適合對象: 現職員警、消防、海巡等有意願提升個人職能者。 ※空大為推廣終身學習的成人繼續教育大學,具不分學歷免試入學、學費低減免優惠多、網路數位學習不受時空限制、能兼顧工作與家庭等多項特色。歡迎全民加入終身學習行列,充實您的人生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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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班緣起 配合行政院「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普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推動公私協力相關服務方案,以及未來就業人力專業化等就業發展趨勢,特規劃「社會工作副學士專班」,以因應社福機構專業人力市場需求之增加,以期達到以下之教育目標: 1.協助修讀者能夠獲得進入社福機構服務的學歷門檻。 2.提升並強化未來從事社會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 3.提供修讀者能獲得多元之就業機會。 二、特色 1.本校「社會工作與福利行政科」修畢本專班課程同學可取得「社會工作學副學士」學位,符合進入社工領 域工作的基本門檻。 2.本專班所開課程涵蓋報考社工師45學分(五領域十五學科),修畢本專班課程及完成實習課程400小時以 上,即具報考社工師證照資格(請參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3.修畢本專班課程,若要繼續修讀取得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學歷),本專班所修得之學分,可洽本校學習指 導中心辦理學分抵免採認。 4.「社會工作實習」及「社會福利實習」相關課程門檻或實習辦法依據國立空中大學社會工作與福利行政科 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實習辦法辦理。 5.授課方式: 實體教室面授為主,由面授教師解答課業疑難及研討問題,一學期只須到校面授六次(四次 面授+兩次考試),且集中安排於週六實體面授,與老師、同學人際互動,增加人脈。 6.績考查方式:採隨班評量,由該科面授教師負責平時作業、期中(期末)考 試命題及閱卷。平時成績考 核占 30%【含第一次作業成績 10%+第二次作業成績 10%+學習參與(含面授到課率)10%】、期中成績 占 30%、期末成績占 40%。 7.本專班規劃之課程,專班學生除曾在本校修習過,准予免修外,應全部選讀。 惟若該學期因學生未繳費 續讀,導致開班人數不符規定時,本班即予停止,改 與其他專班『「併班、跨班排課」採視訊面授』或 自行改以一般生自行選課修讀 採視訊面授及考試統一命題。 8.學費便宜、教學設備完善、上課地點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綜合一館。 三、招生對象 1.預備進入社會工作領域工作者。 2.預備報考社工師證照者。 3.預備先取得專科學歷後,再修讀大學學歷者。 4.預備取得第二專長者。 四、修讀學分數 1.具他校非社工相關之專科以上學歷資格者:先至本校學習指導中心辦理學歷減修後,修讀53學分。(含 社工45學分+校共同必修8學分)。 2.具高中(職)學歷資格者:修讀社工45學分+校共同必修8學分外,另再選修其他課程27學分,共計80學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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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專班依據本專班內容涵蓋「家庭教育」、「兒童保育及少年生活輔導」規劃。 2、修畢本專班課程得申請「家庭教育」及「兒童保育及少年生活輔導」學分學程證書。(https://www2.nou.edu.tw/living/docdetail.aspx?uid=3923&pid=3857&docid=13141) 3、授課方式:每學期每科面授上課6次,每次2小時【含2次隨班評量考試】。自行上數位學習平台觀看網路教材。 4、成績評分方式:每門課程須繳交兩次作業,第一次、第二次平時作業成績(各10%,合計20%),第三次平時成績(10%):由面授教師依據學生之學習參與(含面授到課率及面授教師規定)評定。平時成績佔30%,期中實體考試佔30%,期末實體考試佔40%。 5、本專班規劃之課程,專班學生除曾在本校修習過,准予免修外,應全部選讀,若該學期因學生未繳費續讀,導致開班人數不符規定時,本班即予停止,改與其他專班『「併班、跨班排課」採視訊面授』或自行改以一般生自行選課修 讀採視訊面授及考試統一命題。 6、報名資格: (1)全修生:具有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之本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可報名,具有學籍。 (2)選修生:不限學歷,年滿18歲,不具學籍;修滿40學分成績及格,可報名為全修生。 7、費用: (1)報名費300元 (2)大學部學分費每學分940元。(大學部全修生,具以下身分者可申請學費減免: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中低/低收入戶、原住民), 65歲以上就讀每學分140元;書籍費用另計。 8、報名日期及方式: (1)即日起至 113年8月30日來電登記,報名人數達 15人以上者,簡訊通知前來註冊選課。(報名及洽詢電話:03-5720930#1316) (2)攜帶證件:全修生:身分證正本、畢業證書正本、1吋相片1張(如需辦理學費減免,請一併攜帶相關證明資料正本),選修生:身分證正本。 備註:本校具大學部學籍之全修生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學業成績表,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書。 於本校附設專科部或推廣教育中心所修讀之學程科目學分,須先辦理學分採認至大學部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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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開班目的 因應時代的趨勢,協助具有實務經驗的從業人員,或是有志於準備應考不 動產證照者,提升並強化專業知能,俾能參加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及不 動產估價師的證照考試,進而達到三贏。 二、 專班特色 本專班規劃二年期的課程,第一年課程結合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人的考試 科目;修滿二年課程可報考不動產估價師,以及取得該證照必備學分。本 專班非常適合有實務經驗的從業人員,或是準備應考不動產證照的同學報 名修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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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班目的: 培養具備行政管理專業的行政專才,強化學生公私部門組織之就業力,進而參與相關國家考試或申請轉換公務人員職務職系。引導同學有系統修讀公共行政學系課程擬定修課方向。 二.專班特色: 1.採學分累積制,因工作因素調職,可辦理轉區至本校其他中心銜接修讀,完全無縫接軌。 2.每學期實體面授 4 次、期中末考到校 2 次,學業及工作可兼顧。 三.適合對象: 現職員警、消防、海巡等有意願提升個人職能者。 ※空大為推廣終身學習的成人繼續教育大學,具不分學歷免試入學、學費低減免優惠多、網路數位學習不受時空限制、能兼顧工作與家庭等多項特色。歡迎全民加入終身學習行列,充實您的人生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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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班緣起 配合行政院「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普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推動公私協力相關服務方案,以及未來就業人力專業化等就業發展趨勢,特規劃「社會工作副學士專班」,以因應社福機構專業人力市場需求之增加,以期達到以下之教育目標: 1.協助修讀者能夠獲得進入社福機構服務的學歷門檻。 2.提升並強化未來從事社會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 3.提供修讀者能獲得多元之就業機會。 二、特色 1.本校「社會工作與福利行政科」修畢本專班課程同學可取得「社會工作學副學士」學位,符合進入社工領 域工作的基本門檻。 2.本專班所開課程涵蓋報考社工師45學分(五領域十五學科),修畢本專班課程及完成實習課程400小時以 上,即具報考社工師證照資格(請參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3.修畢本專班課程,若要繼續修讀取得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學歷),本專班所修得之學分,可洽本校學習指 導中心辦理學分抵免採認。 4.「社會工作實習」及「社會福利實習」相關課程門檻或實習辦法依據國立空中大學社會工作與福利行政科 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實習辦法辦理。 5.授課方式: 實體教室面授為主,由面授教師解答課業疑難及研討問題,一學期只須到校面授六次(四次 面授+兩次考試),且集中安排於週六實體面授,與老師、同學人際互動,增加人脈。 6.績考查方式:採隨班評量,由該科面授教師負責平時作業、期中(期末)考 試命題及閱卷。平時成績考 核占 30%【含第一次作業成績 10%+第二次作業成績 10%+學習參與(含面授到課率)10%】、期中成績 占 30%、期末成績占 40%。 7.本專班規劃之課程,專班學生除曾在本校修習過,准予免修外,應全部選讀。 惟若該學期因學生未繳費 續讀,導致開班人數不符規定時,本班即予停止,改 與其他專班『「併班、跨班排課」採視訊面授』或 自行改以一般生自行選課修讀 採視訊面授及考試統一命題。 8.學費便宜、教學設備完善、上課地點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綜合一館。 三、招生對象 1.預備進入社會工作領域工作者。 2.預備報考社工師證照者。 3.預備先取得專科學歷後,再修讀大學學歷者。 4.預備取得第二專長者。 四、修讀學分數 1.具他校非社工相關之專科以上學歷資格者:先至本校學習指導中心辦理學歷減修後,修讀53學分。(含 社工45學分+校共同必修8學分)。 2.具高中(職)學歷資格者:修讀社工45學分+校共同必修8學分外,另再選修其他課程27學分,共計80學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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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專班依據本專班內容涵蓋「家庭教育」、「兒童保育及少年生活輔導」規劃。 2、修畢本專班課程得申請「家庭教育」及「兒童保育及少年生活輔導」學分學程證書。(https://www2.nou.edu.tw/living/docdetail.aspx?uid=3923&pid=3857&docid=13141) 3、授課方式:每學期每科面授上課6次,每次2小時【含2次隨班評量考試】。自行上數位學習平台觀看網路教材。 4、成績評分方式:每門課程須繳交兩次作業,第一次、第二次平時作業成績(各10%,合計20%),第三次平時成績(10%):由面授教師依據學生之學習參與(含面授到課率及面授教師規定)評定。平時成績佔30%,期中實體考試佔30%,期末實體考試佔40%。 5、本專班規劃之課程,專班學生除曾在本校修習過,准予免修外,應全部選讀,若該學期因學生未繳費續讀,導致開班人數不符規定時,本班即予停止,改與其他專班『「併班、跨班排課」採視訊面授』或自行改以一般生自行選課修 讀採視訊面授及考試統一命題。 6、報名資格: (1)全修生:具有高中(職)畢業或同等學力之本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可報名,具有學籍。 (2)選修生:不限學歷,年滿18歲,不具學籍;修滿40學分成績及格,可報名為全修生。 7、費用: (1)報名費300元 (2)大學部學分費每學分940元。(大學部全修生,具以下身分者可申請學費減免:身心障礙、身心障礙者子女、中低/低收入戶、原住民), 65歲以上就讀每學分140元;書籍費用另計。 8、報名日期及方式: (1)即日起至 113年8月30日來電登記,報名人數達 15人以上者,簡訊通知前來註冊選課。(報名及洽詢電話:03-5720930#1316) (2)攜帶證件:全修生:身分證正本、畢業證書正本、1吋相片1張(如需辦理學費減免,請一併攜帶相關證明資料正本),選修生:身分證正本。 備註:本校具大學部學籍之全修生修畢學程規定之科目與學分者,得檢具學業成績表,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書。 於本校附設專科部或推廣教育中心所修讀之學程科目學分,須先辦理學分採認至大學部學籍。
  • 2024-09-02國立空中大學-新竹學習指導中心
    一、 開班目的 因應時代的趨勢,協助具有實務經驗的從業人員,或是有志於準備應考不 動產證照者,提升並強化專業知能,俾能參加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及不 動產估價師的證照考試,進而達到三贏。 二、 專班特色 本專班規劃二年期的課程,第一年課程結合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人的考試 科目;修滿二年課程可報考不動產估價師,以及取得該證照必備學分。本 專班非常適合有實務經驗的從業人員,或是準備應考不動產證照的同學報 名修讀。
  • 2024-09-02國立空中大學-新竹學習指導中心
    一.開班目的: 培養具備行政管理專業的行政專才,強化學生公私部門組織之就業力,進而參與相關國家考試或申請轉換公務人員職務職系。引導同學有系統修讀公共行政學系課程擬定修課方向。 二.專班特色: 1.採學分累積制,因工作因素調職,可辦理轉區至本校其他中心銜接修讀,完全無縫接軌。 2.每學期實體面授 4 次、期中末考到校 2 次,學業及工作可兼顧。 三.適合對象: 現職員警、消防、海巡等有意願提升個人職能者。 ※空大為推廣終身學習的成人繼續教育大學,具不分學歷免試入學、學費低減免優惠多、網路數位學習不受時空限制、能兼顧工作與家庭等多項特色。歡迎全民加入終身學習行列,充實您的人生視野。
  • 2024-09-02國立空中大學-新竹學習指導中心
    一、開班緣起 配合行政院「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普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地方政府委託民間團體推動公私協力相關服務方案,以及未來就業人力專業化等就業發展趨勢,特規劃「社會工作副學士專班」,以因應社福機構專業人力市場需求之增加,以期達到以下之教育目標: 1.協助修讀者能夠獲得進入社福機構服務的學歷門檻。 2.提升並強化未來從事社會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 3.提供修讀者能獲得多元之就業機會。 二、特色 1.本校「社會工作與福利行政科」修畢本專班課程同學可取得「社會工作學副學士」學位,符合進入社工領 域工作的基本門檻。 2.本專班所開課程涵蓋報考社工師45學分(五領域十五學科),修畢本專班課程及完成實習課程400小時以 上,即具報考社工師證照資格(請參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3.修畢本專班課程,若要繼續修讀取得學士學位(大學畢業學歷),本專班所修得之學分,可洽本校學習指 導中心辦理學分抵免採認。 4.「社會工作實習」及「社會福利實習」相關課程門檻或實習辦法依據國立空中大學社會工作與福利行政科 社會工作與社會福利實習辦法辦理。 5.授課方式: 實體教室面授為主,由面授教師解答課業疑難及研討問題,一學期只須到校面授六次(四次 面授+兩次考試),且集中安排於週六實體面授,與老師、同學人際互動,增加人脈。 6.績考查方式:採隨班評量,由該科面授教師負責平時作業、期中(期末)考 試命題及閱卷。平時成績考 核占 30%【含第一次作業成績 10%+第二次作業成績 10%+學習參與(含面授到課率)10%】、期中成績 占 30%、期末成績占 40%。 7.本專班規劃之課程,專班學生除曾在本校修習過,准予免修外,應全部選讀。 惟若該學期因學生未繳費 續讀,導致開班人數不符規定時,本班即予停止,改 與其他專班『「併班、跨班排課」採視訊面授』或 自行改以一般生自行選課修讀 採視訊面授及考試統一命題。 8.學費便宜、教學設備完善、上課地點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綜合一館。 三、招生對象 1.預備進入社會工作領域工作者。 2.預備報考社工師證照者。 3.預備先取得專科學歷後,再修讀大學學歷者。 4.預備取得第二專長者。 四、修讀學分數 1.具他校非社工相關之專科以上學歷資格者:先至本校學習指導中心辦理學歷減修後,修讀53學分。(含 社工45學分+校共同必修8學分)。 2.具高中(職)學歷資格者:修讀社工45學分+校共同必修8學分外,另再選修其他課程27學分,共計80學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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