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閒才藝
  • 隨時開課國立臺南大學數位學習科技學系
    本系碩士班學生須修畢規定課程至少(含)30學分,包含必修4學分與選修24學分。 課程內容包含核心課程與2個領域架構: 核心課程:研究方法與資料分析 領域一:數位學習系統 領域二:數位學習內容 碩士班學生修課規定: 一、共需修畢至少(含)30學分,其中必修3學分,選修27學分。 二、每學期最多修12學分。 五、得依研究之需要,經指導教授或系主任同意後,跨選他校或本校他所之研究所課程,惟跨選之課程以當學期本系未開課者為原則,跨選之總學分數不得超過畢業學分數之四分之一(7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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