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監獄官
考照費用:依當年度考試院規定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考試院
考試地點:
分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台東五考區舉行
報名資格:
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者,使得應考:
1、需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證照簡介
監獄官,顧名思義就是負責監所事務的公務人員。
 
大體來說,主要從事於監獄受刑人的調查、教化、作業、戒護、總務工作。
 
詳細而言,具體工作項目包括受刑人之教誨、教育、輔導、累進處遇之審查、假釋及撤銷假釋之建議、陳報及交付保護管束事項、文康活動及體能訓練、集會之指導及區分管教事項。因此監獄官的工作和受矯治者息息相關。
 
考上監獄官之後,從科員開始做起,負責領導和考核管理員,以及調派勤務。
 
科員則會依照科別不同而有不同的工作性質,主要有戒護科、調查科、教化科、作業科和總務科等,各有不同的工作內容。
考試內容
(一)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二)專業科目:
 
1.刑法
 
2.監獄學
 
3.心理測驗
 
4.監獄行刑法
 
5.諮商與輔導
 
6.刑事政策與犯罪學
備註
報名書表(簡章):請在報名期間利用考選部網站報名下載。
 
1、網路報名或紙本報名
 
2、網路報名: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
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將報名表件、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資料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承辦單位: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聯絡電話:(02)2236-9188 轉3945、3946
傳真電話:(02)2236-3223(傳真文件請載明100年特考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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