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法院書記官
考照費用:依當年度考試院規定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永久有效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考試院
考試地點:
分台北、台中、高雄、花蓮、台東五考區舉行
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 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證照簡介
法院書記官主要負責協助法官審判或檢察官偵查任務。
 
依職系說明書,主要包含訴訟與強制執行筆錄之製作,以及拘票、提票、押票、搜索票與通緝書等之填發,還包括傳票與裁判書類正本、繕本、節本等之制作送達、裁判之執行,另外尚有訴訟輔導、佐理法人與夫妻財產制之登記、公證及提存等。因此法院書記官的工作其實就是檢察官和法官在司法事務上的助手,受檢察官和法官指揮辦事,以利各種司法工作之進行。
 
法院書記官主要分發單位為各級法院、各級檢察署、各級行政法院、行政執行署及行政執行處。
 
1.院方:開庭時在旁繕打(製作)筆錄、協助法官及辦妥法官所交辦的事項。
 
2.檢方:協助檢察官案件偵查及辦妥檢察官所交辦的事項。
 
3.行政執行署(處):協助行政執行官關於行政執行事務,以及辦妥行政執行官所交辦的事項。
考試內容
(一)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二)專業科目:依應考組別之不同,其專業科目會有所差異。
 
1.民法
 
2.刑法
 
3.刑事訴訟法
 
4.民事訴訟法
 
5.行政法與法院組織法
 
6.強制執行法
備註
報名書表(簡章):請在報名期間利用考選部網站報名下載。
 
1、網路報名或紙本報名
 
2、網路報名: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應考人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後,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
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行報名,並將報名表件、應考資格文件及繳款證明等資料掛號郵寄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承辦單位: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聯絡電話:(02)2236-9188 轉3945、3946
傳真電話:(02)2236-3223(傳真文件請載明100年特考司法人員)
活動_職前訓練_證照495
3年7萬_證照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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