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飛機維修員
考照費用:相關資訊請查閱 網址: http://www.caa....看完整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依該證照規定期間內更新
簡章發售日:
請洽發證單位官網
發照單位:
民航局
考試地點:
請洽發證單位官網
報名資格:
申請航空器維修廠、所維修員執業證書及檢定證者,其年齡應滿十八歲,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並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為航空公司或航空器維修廠、所雇用,從事申請檢定類別實際工作達十八個月以上領有證明文件者。但持有飛機修護技術士證照者,其實際維修工作得減為六個月。
二、由雇主推薦,並具所申請檢定類別零組件維修知識,及對相關維護程序、檢驗方式及器材、工具、裝備使用等經驗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或經民航局核准或認可之訓練證明文件。
三、前款推薦檢定類別應限於民航局核發檢定類別或營運規範授權範圍。
證照簡介
指受僱於航空公司或航空器維修廠、所從事航空器或其零組件之維修、改裝或檢驗工作之人員。 以上資料來源: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考試內容
航空器維修廠、所維修員之檢定類別如下:
一、螺旋槳類別:
(一) 一級:固定螺距式螺旋槳。
(二) 二級:固定螺距式以外之螺旋槳。
二、無線電設備類別:
(一) 一級:通信設備。
(二) 二級:導航設備。
(三) 三級:雷達設備。
三、儀器類別:
(一) 一級:機械式儀器。
(二) 二級:電器式儀器。
(三) 三級:陀螺式儀器。
(四) 四級:電子式儀器。
四、附件類別:
(一) 一級:機械式附件。
(二) 二級:電器式附件。
(三) 三級:電子式附件。
五、特業維修類別:
(一) 非破壞性檢查試驗及處理。
(二) 緊急及救生裝備。
(三) 配件修造。
(四)其他經民航局核定者。
備註
 
尖兵活動頁_證照495
活動_職前訓練_證照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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