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業務員
考照費用:請洽原發照官網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暫無資訊
簡章發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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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照單位: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考試地點:
請洽原發照官網
報名資格:
一、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5條,凡成年 (以測驗日為基準日計算)之中華民國國民或取得臺灣地區居留證者、或持有外僑永久居留證、或大陸配偶領有長期居留證者。
二、具有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高中或高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高中、高職或專科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三)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學、獨立學院、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肄業,持有證明文件者。 (四)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認可之大學、獨立學院、三年制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以上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在學學生持有學生證(有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者。 (五)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三、無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七條規定之情事或受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十三條及第十九條撤銷登錄處分已期滿者。
證照簡介
為強化金融證照之專業性與公信力,提昇金融從業人員素質,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5月5日金管法字第0950054861號函規定,從業人員於95年8月1日起欲報名現行金融從業人員資格測驗之應考人,應另加考共同科目「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提醒您若通過本項測驗,但尚未取得共同科目證書者,請擇期加考以符規定。
考試內容
一、財產保險實務
1、火災保險
2、運輸保險
3、汽車保險
4、工程保險        
5、責任保險
6、傷害保險
7、健康保險 
二、財產保險法規
1、財產保險理論
2、財產保險法規 
尖兵活動頁_證照495
3年7萬_證照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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