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加護護理師能力鑑定考試
	 
	考照費用:請洽原發照官網
	
有效期限:
暫無資訊
	   簡章發售日:
請洽原發照官網
	  發照單位:
中華民國急重症護理學會
	   考試地點:
請洽原發照官網
	   報名資格:
領有護理師證書,於急重症單位工作或有志從事急重症護理工作者。
	  
提升及認證護理師急重症專業素養與急重症照護知能。

考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
PI:心臟血管系統及呼吸系統之護理
PII:神經系統及腎臟系統之護理
PIII:消化系統與其他之護理
二、考試內容分三科,可分年完成,各科成績自初試起保留三年。自初試起三年內未完成三科筆試及格者,則原保留成績失效,必須重新以初試身份報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