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考驗船師
Ship surveyor of special examination
考照費用:暫無資訊
考試資訊
有效期限:
終身受用
簡章發售日:
暫無資訊
發照單位:
考試院
考試地點:
分臺北、臺中、高雄三考區舉行。
報名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造船、造船工程、輪機、輪機工程、輪機技術、船舶機械、機械與輪機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造船及海洋工程、造船及船舶機械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各院、系、所、科、組、學位學程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任驗船實際工作三年以上或船舶、船舶輪機、船舶電機之修造實際工作五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二、領有造船、機械、電機等技師證書後,曾任船舶、船舶輪機、船舶電機之修造實際工作三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三、領有一等(含甲種)船長、輪機長考試及格證書或交通部核發之一等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後,曾任一等(含甲種)船長、輪機長職務二年以上或領有二等(含乙種)船長、輪機長考試及格證書或交通部核發之二等船長、輪機長適任證書後,曾任二等(含乙種)船長、輪機長職務四年以上,有證明文件。

四、曾任海軍三級艦以上上尉以上輪機長職務二年以上,領有海軍總司令部證明文件。
考試內容
一、船體檢驗(包括1.船級2.電銲3.建造時之檢驗4.載重線勘劃5.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6.噸位丈量7.繫船及起貨設備8.現成船特別、定期及臨時檢驗9.國際海上避碰規則10.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
 
二、輪機檢驗(包括1.材料檢驗2.鍋爐及壓力容器3.主機4.輔機5.軸系及推進器6.泵、閥及管路7.通風及冷藏8.試試航9.污染管制)。
 
三、造船原理(包括1.船型與噸位2.浮力與穩度3.破損穩度及艙區劃分4.駐塢及下水5.結構及強度6.阻力與推進7.運動與操縱)。
 
四、輪機工程(包括1.柴油機2.鍋爐及壓力容器3.泵、閥4.起錨機、舵機5.冷藏設備6.通風設備7.防止污染設備)。
 
五、船用電學(包括1.船用電路2.船用電機設備3.船用電機檢驗4.船用無線電通信設備檢驗)。
 
六、專業英文。
活動_職前訓練_證照495
3年7萬_證照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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